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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不宜服人参
作者:李路军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0 8:40:5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分娩后为迅速恢复体力,有些妇女立即服用人参。然而从医学角度看,产后不宜立即服用人参。其原因有二:

  一是人参中含有能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血管的一种成分——人参皂甙,能产生兴奋作用,使用后,往往出现失眠、烦躁、心神不宁等一系列症状,使产妇不能很好地休息,反而影响了产后的恢复。

  二是中医认为,“气行则血行,气足则血畅”。人参是一种大补元气的药物,服用过多,可加速血液循环,这对于刚刚生产后的妇女不利。分娩的过程中,内外生殖器的血管多有损伤,若服用人参,不仅妨碍受损血管的自行愈合,而且还会加重出血。

  另外,妇女产后应注意营养。从产房出来后,可喝一些红糖水。产后1周,可吃红枣、桂圆之类的食物,也可以喝一些鸡汤、鲫鱼汤,吃些瘦肉、禽蛋类等食品,但是一次不要吃得太多,以免损伤脾胃。

  通常在产后2~3周,产伤已经愈合,恶露明显减少,这时才可服用人参。一般认为,产后2个月,如有气虚症状,可每天服食人参3~5克,连服一个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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