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四类中药孕妇应远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医人 收集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3 21:14:2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由于西药多是化学合成药,其中不少西药对胎儿有不良作用。因此,不少女性在怀孕时,对西药都存在着一种恐惧心理,她们因病需用药物时,大多喜欢选用中药。

  专家认为,其实,孕妇服中药并非都是绝对安全的。许多中药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及化学成分亦十分复杂,特别是各味中药相互配伍以后产生的作用差异较大,有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在怀孕的最初3个月内,孕妇除慎用西药外,亦应慎用以下四类中药,以免造成畸胎或导致早产、流产。

  大毒大热药物。如生南星、朱砂、雄黄、大戟、附子、商陆、斑蝥、蜈蚣、砒石等,本身就是具有一定毒性的药物。中药雄黄已肯定有致畸胎作用,孕妇应绝对禁止内服,朱砂含有可渗性汞盐(即水银),可在孕妇体内蓄积,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耳聋、斜视、智力低下等。


  活血化淤药物。如桃仁红花枳实蒲黄益母草当归、三棱、水蛭、虻虫、穿山甲、乳香、没药等,可使孕妇血液循环加快,具有刺激子宫、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的作用,导致胎儿宫内缺血缺氧,使胎儿发育不良及产生各种畸形,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和死胎。

  滑利攻下药物。如滑石木通、牵牛子、冬葵子、薏苡仁(根)、巴豆、芫花、大戟、甘遂等,多有通气利尿下泻的作用,可通过刺激肠道及消化系统,兴奋子宫并引起反射性的收缩,使胎儿着床不稳而引起流产、早产。


  芳香走窜药物。如丁香、降香、麝香等,可通过神经系统引起子宫收缩,也容易导致胎儿早产或流产。不少人工流产或引产药物中,麝香均为其中的主要成分之一。

  还应告诫孕妇的是,有许多具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之中,因而对含有上述各类的中药必须慎用。对已注明有孕妇禁用或慎用的中成药,应避免服用,或选择功效相似而无副作用的药品代之。

  当然,在丰富的中药宝库中,对孕妇有不良作用的药物毕竟是少数,中药作为天然药物仍然比西药的副作用要小得多。所以,孕妇在患病时不必讳疾忌医,应及时找医生诊治,请医生权衡利弊选择使用药物,以利于孕妇与胎儿的健康。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