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名医敢破中药配伍禁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众卫生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25 11:10:0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略懂中医的人都知道中药配伍讲究“十八反、十九畏”,中药若相恶、相反配伍,轻则可降低疗效,重则可产生不良反应或毒性,是为配伍禁忌。药有“相反”之说始见于《神农本草经》,五代时韩保升《蜀本草》指出“相反者十八种”,迨至金代,张元素将“十八反、十九畏”编成歌诀广为流传,并相沿至今。

    然而,在历代医家的临床运用中,有的也“违背常理”,常将药物相恶、相反配伍使用,奇怪的是,这些药物配伍后,不但未见明显毒副作用,反而取得了很好的治疗效果。如“医圣”张仲景《金匮要略·痰饮篇》之甘遂半夏汤(甘遂、半夏、芍药、甘草、蜜)是甘遂、甘草同见一方;《金匮要略·腹满寒疝宿食病篇》之赤丸(茯苓细辛、乌头、半夏)是乌头与半夏同用;药王孙思邈所著《千金要方》之风缓汤也是乌头与半夏同用;医圣张仲景《伤寒论》小青龙汤下“若噎者,去麻黄加附子一枚”,是半夏附子同用;金代李东垣创立的散肿溃坚汤中可见海藻与甘草同用;元代朱丹溪《脉固证治》中莲心散,是芫花与甘草同用。

    近代一些名中医违背“十八反、十九畏”者也大有人在。如张绪培将浙贝与川乌、草乌配伍用于治疗痹证;李永清用附子半夏、瓜蒌相配治疗肺、脾、胃、心系病症;近代著名中医学家朱良春先生经验丰富,名驰南北,蜚声海外,遣方用药从来都是“有斯症用斯药”,从不受“十八反、十九畏”的约束。 

    “相畏、相反”如果说是实践经验,很可能古人把偶然当作了必然,“十八反”中大戟、芫花、甘遂、乌头、藜芦都是剧毒之物,就是不配其他药都会因用量太大、煎煮不当、服药太多或体弱不支而出现中毒,甚至死亡。现代很多关于中药配伍禁忌的实验研究也屡见报道,如甘草、甘遂合用,毒性大小取决于甘草的用量,两者剂量相等或甘草大于甘遂剂量时,毒性较大;贝母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毒性增加。

    中医治病以辨证论治为最高准则,药物对人体的宜忌不能脱离辨证来评论,只有把药物的四气五味结合人体的阴阳表里、寒热虚实来立法处方,才是辨证的最高境界。

    湖南省桃江县肿瘤医院  张能舜

    相关链接

    何谓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芨),

    藻戟遂芫具战草(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 

    诸参辛芍叛藜芦(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硫磺畏朴硝)。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巴豆畏牵牛)。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丁香郁金,牙硝畏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官桂畏赤石脂)。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