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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白蚀丸引起的肝损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7 15:43: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9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白蚀丸是由补骨脂、制首乌灵芝丹参、黄药子等药物组成的中药复方制剂,具有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驱风的作用,临床用于治疗白癜风。

1988年至2005年6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白蚀丸的病例报告共8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有肝损害7例。

1978年至2005年6月,国内文献报道中有关白蚀丸的病例报告共3例,均为肝损害。

典型病例:患者,男,24岁,因患白癜风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白蚀丸2.5g,日三次,20余天后出现纳差,厌油腻。肝功能检查:TB 48.90μmol/L,DB 33.20μmol/L,ALT 1410.00 IU/L,AST 38.20 IU/L,AKP 232.00 IU/L,γ-GT 183.00 IU/L。结合病史诊断为药物性肝炎,停用白蚀丸,入院治疗,给予甘利欣、阿拓莫兰、诺宁等药物治疗,14天后查肝功能正常,出院。

鉴于白蚀丸可引起肝损害,建议患者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同时,在治疗过程中注意肝功能监测。儿童、老年人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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