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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孕妇“定点收治”是否公开宣扬歧视
作者:朱四倍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9 9:56:5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山西省太原市指定一家传染病医院作为乙肝孕妇“定点收治医院”,其他医院不得接收。乙肝公益人士认为此举是公开宣扬歧视。乙肝患者担心会泄漏个人隐私。

  背景:指定一家传染病医院作为乙肝孕妇“定点收治医院”,其他医院均不得收治乙肝及其病毒携带者的孕妇,不得对此类人群接生。 
  
    日前,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的一纸“红头文件”引起轩然大波,不仅被指“公开宣扬歧视”,且法律界人士也质疑该做法剥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普通医疗机构进行生产的权利。(8月4日《东方早报》)

  点评:群体性偏见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形成的。太原市卫生局出台文件对乙肝孕产妇实行“定点收治”,在没有弄清楚事实之前,我们不可匆忙断定这个“红头文件”的动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假如这个“红头文件”不切实际,涉嫌乙肝歧视,甚至和现行法规有所冲突,就会导致在防治相关疾病过程中忽视对这部分人群的权利与人格给予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因此,对乙肝孕妇的收治以“红头文件”的方式规定下去,固然能够拥有行政的威风,却丧失了政府的威信。从源头上消除歧视隐患,为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的环境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努力的方向,是节约维权成本之举,更是法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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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点收治”乙肝孕妇

  指定一家传染病医院作为乙肝孕妇“定点收治医院”,其他医院均不得收治乙肝及其病毒携带者的孕妇,不得对此类人群接生。日前,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的一纸“红头文件”引起轩然大波,不仅被指“公开宣扬歧视”,且法律界人士也质疑该做法剥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普通医疗机构进行生产的权利。

  此举被乙肝公益人士认为是公开宣扬歧视,乙肝患者担心会泄漏个人隐私。如此种种,在笔者看来,都是正常的反映,并不让人意外,让人意外或者说吃惊的是,行政卫生部门何以作出该项决定?

  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出台的“红头文件”恰恰是群体性偏见的产物,而在这种群体性偏见的背后隐藏着“社会病”。如果不正视到这点,我们就不可能找到问的根源所在。偏见是在缺乏足够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某个人的群体身份而下的定论。 偏见形式上针对个人,实质上针对群体。针对个人,也总是将他当作某一群体或类别的一分子。

  美国社会学家萨姆纳提出,根据群体成员对待群体的立场和态度,可把群体划分为内群体与外群体。凡是成员感到自己与群体关系密切,对群体的归属感强的群体,就是内群体。通过对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红头文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把乙肝孕妇当成了外群体,而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对外群体常常表现为冷漠、轻视或有偏见,尤其当内群体与外群体对立时。红头文件的出台恰恰印证了这点。

  如果在医学上大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能被确认为健康的话,那么地方就无权通过某些规范性文件来公开宣扬歧视,否则,这不仅侵犯了他们的平等权,还侵犯了他们的人身权利,影响了他们的身份权和名誉权。如此以来,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红头文件”遭到诟病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群体性偏见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形成的。医学社会学认为,当某一种病症使其罹患者不能自主地、广泛地被隔离或半隔离于正常社会行为之外,并因此而引起多种形式的社会连锁反应,那么,它可以被看作是必须从社会角度去判断的“社会病”。 应该承认,人们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虽然有偏见,但歧视行

为还没有形成全面的、普遍的态势。然而,作为一个由医学问题衍化而来的社会问题,乙肝所引起的讨论已更大范围地深入和扩散到制度层面,这里就不再是社会中个体与个体的互动、优势群体和劣势群体的互动,而转为是抽象的制度或政府、组织与携带者群体的互动。如果说,在前一种互动中所发生的是直接的偏见和歧视,那么,后一种互动就是间接的,它是通过对于一项制度或规定的制定和依赖来实施的。如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出台的“红头文件”。

  乙肝孕妇既不构成道德上的弱点,也不是法律上的犯罪,它只是一种潜在的病理性缺陷。本来,这样一种疾病本身并不值得讨论,但当它由于附着于个体身上,并成为了共同具有这种缺陷的所有个体的群体性标签时,它也就在社会中被异化了,它给它的载体带来了生存困境。当社会和携带者群体开始进行各自的策略选择时,社会问题就应运而生,乙肝孕妇也就带上了“社会病”的影子。

  因此,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针对乙肝孕妇的“红头文件”就成了 “社会病”的隐喻。(作者:朱四倍 稿件纯系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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