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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查日本人在华违禁脏器移植事件
作者:记者曹  …  文章来源:健康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14 11:22:1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记者昨日获悉,17名日本人在广州的医院接受违禁脏器移植手术事件引起广东省、广州市卫生部门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关注。有关部门昨日组织大批人员到各大医院进行突击检查,还一一细查了所有接受过脏器移植手术的病例。

    据透露,本次检查“瞄准”的是广州获准进行脏器移植的相关医院。从昨日上午起,中山一院、省人民医院、中山三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珠江医院、广医二院和广医三院都分别接受了检查。“检查组把医院2007年1月到2008年12月100多例接受过脏器移植的病例都翻出来,一一细查。”某大医院的负责人透露。

    中山一院有关人员表示,自媒体公布该消息的第二日,医院就已接到检查通知,目前正在准备上报材料,“我们每做一例器官移植都会按照相关程序上报,手续齐全,不存在任何问题。”该工作人员说。

    多家医院均表示,从未给境外人士做过器官移植手术。

    据了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撤销该医疗机构相应专业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相关链接:

    近日有报道称,中国从2007年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脏器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广州市的医院接受了肾脏、肝脏移植手术。对此,广东省卫生厅、广州市卫生局均表示暂未收到相关举报,并将于9日严查相关问题。

就日本人违禁在华接受脏器移植事件,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 

暂未接到举报 今日进行严查 

李斯璐、陈杨 

近日有报道称,中国从2007年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脏器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广州市的医院接受了肾脏、肝脏移植手术。对此,广东省卫生厅
、广州市卫生局均表示暂未收到相关举报,并将于今日严查相关问题。

报道称,日本负责脏器移植的一家非营利团体的某部门透露,中国从2007年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脏器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中国接受了肾脏、肝脏移植手术,患者在50到65岁间。移植共需要大约800万日元(约合59.5万元人民币),包括向医院和医生支付的手术费、旅费和在中国期间的开销。

该报道还指,为了不让事情暴露,还有日本患者应中国医院方面的要求用中国人的名字住院。

记者昨日就该事件采访了广东省卫生厅和广州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卫生部已下严格规定管理脏器移植,应优先考虑国内患者的需要,禁止向以旅行为由来华的外国人移植脏器。省卫生厅也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予以监督,目前未发现广州市医院出现报道中的违规事件,因此对于该报道感到惊讶,“省卫生厅会严肃对待该事件,明日就严查,一旦发现属实,必将从严处理。”廖新波说。

广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熊远大也表示未收到相关举报,“市卫生局每年都会考核、检查卫生局局属9家医院以及广州医学院系统的各家医院的医疗行为,其中项目包括器官移植。这些大医院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医疗事务;而对于区级医院的医疗行为检查,一般由区卫生局进行,再把结果上报市卫生局;也未发现违规行为。对此,该跨国、违禁脏器移植行为估计是‘非局属’医院所为”。

广东人体器官移植获批医院名单

医疗机构        获批项目 

广东省人民医院     肾/心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肝/肾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肝/肾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肝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肾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肾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肾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肾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肺 

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心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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