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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卫生法》特仑苏OMP属于违法添加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18 21:34:11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OMP系未列入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根据《食品卫生法》属于违法添加。


  “蒙牛否认特仑苏OMP致癌说”追踪

  “OMP是未纳入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标准管理的食品原料”。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OMP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但其并不属于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不属于申报新资源食品的范围。 
 
  市场上OMP牛奶无害

  2月13日,卫生部发布公告,称其已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组织卫生、营养、毒理、食品、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对蒙牛公司使用的OMP食用安全性进行了研讨,确定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含OMP的蒙牛牛奶制品没有健康危害。

  OMP本身系牛奶正常成分

  前日,该位负责人详细介绍了OMP无损健康的鉴定依据:一是OMP的来源是牛奶经脱脂、膜过滤等物理方法获得的乳清蛋白组分,本身就是牛奶的正常成分。二是国内检验机构出具的关于OMP的食品安全毒理学检验报告表明,经急性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30天喂养试验和致畸试验均未见不良影响。三是产品中OMP含量低于权威机构认定的一般安全添加水平。

  该负责人介绍,特仑苏牛奶添加进口于新西兰的OMP原料,未经卫生部批准。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属于违法添加。

  经检测IGF-1含量未超标

  此外,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OMP与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是否为同一物质问题,专家研讨认为,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是母乳和牛乳中的正常组成成分,有关机构对蒙牛提供的不同品牌未添加OMP的牛奶和特仑苏OMP牛奶中IGF-1含量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均在牛乳IGF-1正常含量水平范围内。

  对于蒙牛公司具体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这位负责人说,将由具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负责。

  1月4日

  内蒙古质监局收到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查处理蒙牛特仑苏牛奶产品举报问题的函》,次日赴蒙牛公司实地核查。

  1月19日

  内蒙古质监局发布“内质监监函20097号”回复国家质检总局,称初步认为蒙牛公司所提供的验证材料能证明OMP牛奶产品质量安全性。

  2月2日

  国家质检总局发函,要求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及IGF-1物质。

  2月11日

  10天后,公函被部分媒体公布,特仑苏OMP事件由此扩大。当日下午,蒙牛集团发表声明,否认OMP与IGF-1之间存在关系。

  2月12日

  蒙牛集团副总裁、新闻发言人赵远花向多家媒体发布文件,说明特仑苏OMP牛奶经过北大医学部研究,OMP具有明显抑制骨吸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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