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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的“药品托管”改革之路 |
作者:郎秋红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10 8:28:2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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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托管 2008年9月20日,吉林省人民医院与吉林省康乃尔药品经销有限公司签订了《药品委托管理协议书》,12月1日起,开始试行药品托管。 实施药品托管后,按照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对省人民医院经营托管药品价格的批复》的意见,药品的加价率由原来的按实际进价顺加15%制定零售价格,调整为按吉林省同期挂网竞价的供应价标准顺加7%制定零售价格,为患者让利8%;托管方给省医院返利10%。 吉林省人民医院院长戴绘表示,实行“药品托管”,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压缩药品在流通渠道中的不合理利益结构和价格空间,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医疗机构经营和管理的成本,在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集中精力来提高医疗和临床药学服务水平。此外,还有利于改革不合理的“以药补医”的机制,并逐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遏制医药购销活动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但是,药品托管无疑大大触动了某些团体和个人的利益。药品托管后,省人民医院的供货商由170多家变成了一家,托管公司药品大多数从厂家直接购进,等于断了供应商的财路;一些医生表面不说,私下里抵触。实行托管前,该医院奖金并不高,每月400元左右,但是重要岗位的医生灰色收入每月在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实行托管后,药商少了,医药代表的“用武之地”越来越小,医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据了解,吉林省人民医院实行药品托管的最初两个月,医院领导班子担心的事情都发生了:医院药品销售下降,供应商四处放风,打匿名电话,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纷纷找上来向院领导施加压力。长春市内其他一些三甲医院也都不看好药品托管,有的院长甚至公开向医生承诺决不搞药房托管,以稳定人心。 药品托管:一次利益的再调整 “三甲医院药品托管很难做,一方面因为三甲医院用药复杂,另一方面各种利益关系非常复杂,而且三甲医院的学术权威多,反抗力也强。”托管方吉林康乃尔药业公司总经理宋治国说。 宋治国认为,吉林省人民医院药品托管比较成功,是因为在改革中充分兼顾了各方利益。 在改革中,利益首当其部受损的是医院的药剂科。改革中,为了稳定这支队伍,吉林省人民医院的药剂科人员编制待遇不变,并由托管方根据药品的实际销量和每个人的工作业绩以奖金方式给予奖励。由于药品销量上升,药剂科人员的收入状况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医生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托管后,就诊人数增加,医院的经营好转,收入增加,医生的奖金也逐步增加,从过去的400元一步步上升到1000元、1500元。“我们的交税收入增加了,这个钱是院里发的,拿着心里踏实。”神经科主任庆疆说。“另外,医生最怕供药不及时,现在商业公司直接运作,手续简便,很短时间药就能进来,有利于医生更好地发挥水平”。 吉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陈景修说,医生们对这种改革确实有一个认识的过程。看到医院发展,患者增加,收入提高,大家逐渐接受了改革。毕竟,医生个人的利益要依赖医院的发展。 托管公司一方的利益也得到保证。据了解,从事药品销售的商业公司一般毛利在10%至20%,康乃尔药业托管吉林省人民医院药品的毛利率要低一些,在6%左右,但是由于基数大,仍然有利润空间。 药品托管后也有利于供应商利益。吉林康乃尔药业总经理宋治国介绍说,现在供应商的药款2个月就可以回款,尽管毛利低了,但是资金周转快了总,使用率高了。 陈景修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看,吉林省人民医院的药品托管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要解决药价虚高、“以药养医”的问题,药品托管、医药分家还不够,还要在公立医院的体制机制和药品流通体制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从吉林省人民医院药品托管过程来看,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医院自身通过自身努力也能有所作为,但是要付出更大的精力和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行为可能更易操作、更容易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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