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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过敏者不能接种甲型流感疫苗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3 16:02:3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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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9月中下旬起,甲型H1N1流感疫苗在重点人群开始接种。为介绍有关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知识,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知识答问》,供广大公众参考。 1.我国群众为什么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当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流行势头不减。截至9月3日,全球已有188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疫情,共报告25万病例,死亡2800多人。而实际发病人数远远超过报告病例数。目前,北半球进入秋季,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 从我国内地来看,近期疫情形势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疫情从沿海向全国、从城市向农村扩散,由输入为主变为本土为主,由散发病例向聚集疫情发展。目前,内地31个省份都发现疫情,每日报告病例数呈上升趋势,近期还陆续出现了重症病例。随着疫情的进一步扩大,出现较多重症病例,甚至出现部分死亡病例将不可避免。接种疫苗是预防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有效手段之一。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意见,每个人都应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2.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研发进展如何?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6月初,我国就建立了由发改委、卫生部、工信部、药监局、中国疾控中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和10个流感疫苗生产企业组成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研发与联动生产协调机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了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辟疫苗快速审核通道,按照“依法依规、程序不变、标准不降”的原则,严格、公平、公正地对疫苗企业的注册申请进行审评审批。 6月初,我国各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企业从WHO获得可直接用于疫苗生产用毒种,按照季节性流感疫苗的生产工艺经过研制、生产出临床试验用疫苗,7月22日开始临床试验,经过现场检查、注册检验、审评审批等各个过程,到9月初正式获得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注册申请。我国成为全球第一个完成疫苗研发和注册使用的国家。 3.我国研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何? 国产甲型H1N1流感疫苗系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疫苗生产株)接种鸡胚,经病毒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浓缩、纯化、裂解后制成。10个疫苗厂家在7个省份开展的,13000多志愿者接种了疫苗。 根据接种第一剂疫苗21天的血清学结果,疫苗的血清学效果和安全性达到了WHO和欧盟的标准。接种15?g/0.5mL无佐剂疫苗的阳转率和保护率均超过85%。 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是局部疼痛、红肿,全身的不良反应是轻度发热、头疼等等,与季节性流感疫苗基本相同,还没有发现罕见的不良反应。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选择15μg/0.5ml裂解无佐剂疫苗接种一剂次。 4.我国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怎么接种? 接种甲型H1N1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针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抗体,用于此型病毒所致流感流行的免疫预防。 接种剂量/剂次:15μg/0.5ml,1剂次。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接种途径:肌肉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 接种甲型H1N1疫苗对其他流感没有预防作用。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对甲型H1N1流感也没用预防作用。 卫生部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前,接种人员要认真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如发现原始记录中受种者姓名、出生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正;对不属于本次的受种者,应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同时还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疫苗的接种实施,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5.甲型H1N1流感疫苗与季节性流感疫苗能否同时接种? WHO与美国免疫咨询委员会(ACIP)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与季节性流感疫苗可以同时接种,接种要在不同部位。但由于目前国内外尚无两种疫苗同时接种后的临床试验数据,专家建议,如果需要接种两种疫苗,应至少间隔14天。 6.在哪里能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请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密切关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接种地点等相关信息。 7.哪些人群应该优先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首先保证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社会正常运行、公共服务系统正常运转,其次兼顾各类重点人群,以降低病死率和发病率,降低流感大流行的危害。 我国重点接种人群的确定,主要综合目前疫情的流行病学特征、参考WHO等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使用建议、以及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供应能力等因素,经专家论证确定的。我国将根据疫情的进展和疫苗供应能力的提高,必要时及时调整重点人群的范围。 现阶段,我国免疫重点人群: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 8.哪些人群不能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以下人群不能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是否可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尽管WHO和美国CDC都将孕妇列为高度优先的重点接种人群,但我国目前尚未将孕妇列为接种对象。主要是目前缺乏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风险性不确定,同时,我国一直将孕妇列为往季节性流感疫苗禁忌人群。对于哺乳期妇女,目前尚无人类接种此疫苗后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研究数据,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 卫生部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疫苗临床试验的进展,适时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疫苗使用策略。 9.有基础性慢性疾病患者可否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一方面,有明显基础性疾病患者,特别是有呼吸道和心脑血管性疾病等慢性病的个体,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会加重原有基础性疾病,病重和病死的负担较重,应作为甲型H1N1重点接种对象;另一方面,对这些具有基础性疾病的个体,如患有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则不宜接种疫苗。所以,对于有慢性病的个人,是否应该接种疫苗,要考虑当地流感疫情的严重性、患病的严重程度和接种的风险性,咨询当地临床医生或接种人员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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