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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下月医生可多点执业试行三年 |
作者:记者 陈杨…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5 17:25:5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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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广东下月率先试点 须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同时要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备受关注的“医生走穴”政策终于浮出水面。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网站公布的《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显示,具有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即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医生可在省内选择三个执业地点。 据悉,在广东进行的这项尝试,是全国新医改政策中“探索医生多点执业”率先进行的试点。 “哪里可以找到名医?周五去首都机场吧!”这句在业界流传的笑话,真实地反映了我国名医周末四处“走穴”的状态。在新医改方案未施行以前,广义的医生院外行医可分三种情况:一是对于院外危急疑难重症病人,医生被指派外出诊治,少量收取或不收出诊费用;二是医生本人应其他医疗机构或病人书面邀请,向所在医院申请出诊,按医院规定交纳会诊费,并从中提取劳动报酬;三是医生与院外医生或病人私下联系,外出诊治,费用由患方或经当地医生之手交给出诊医生。 据悉,本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3年。 答疑 ●医生异地做手术,出问题怎么办? 根据《办法》,“多点执业”医生所在的第一执业地点须与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医师执业的相关协议,明晰若出现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医师和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责任。 ●会不会影响第一执业地点的出诊? 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李庆丰表示,医生选择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时,相关医生需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及不影响在本院的出诊,满足这三大前提,医院才会批准。 ●大医院医生到小医院看病怎么收费? 廖新波表示,医生“异地执业”,按照患者就诊医院所执行的标准收费。 相关人士怎么评价《办法》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称“没有实际指导意义” 医生怎么看《办法》不少医生认为,《办法》引导了一个好方向,但实施起来牵涉面较广,所以很多东西需细化。 中山一院显微创伤骨科的副主任医师朱庆棠说:“我们医院人才比较集中,一个星期可能只排得到一两天有手术做。若这个时间去其他符合我们出诊条件的医院帮患者看病和手术,那是‘三赢’。” “这个政策需要国家出台配套文件。你本来在一家医院工作,现在又跑去另一个医院,什么时候去、会不会影响工作?这牵涉很多问题,没有细节出台容易出现冲突。”广东省中医院一位专家表示。 “医生是国家培养的,是公众资源,不是医院培养的。为什么要把医生限制在第一执业点,去第二执业点还需要经过第一执业点同意?我觉得新政策对比以前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医生还不能算是‘自由人’。”某三甲医院一眼科教授说。 “这个政策没有实际指导意义,只是‘多点执业’的一种尝试。为什么一定要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才可以?我认为只要是在属地注册的所有医生,只要在用人单位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均可以‘多点执业’才算是有意义的。”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昨日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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