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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认可师承模式有助中医药传承
作者:记者/牛思…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5-4 23:12:3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据悉,7月1日,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正式施行。《中医药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尤其是“师承准入”和“中医药保护制度”等规定,引发业界关注。

“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对中医来讲是两条腿走路。”禤国维表示,院校教育是国家一直传下来的传统教育,师承教育则是院校教育的补充。《中医药法》对师承模式的认可,将对中医药的传承发挥很好的作用。

禤国维指出,一些手法,一些技能方法等细致的工作要结合临床的操作,老师手把手去传授才能掌握得更好,因此要通过传承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医的功能。而一些临床思维,也很难从课本上学到,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下才能更好地进行体悟。

《中医药法》简化了经典古方的市场准入,有业内人士担忧会造成以古方为依据的中药新药审批过度放松。对此,禤国维认为,古方是通过几千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有些是相当有效的。虽然审批放松,但对其有效成分的验证、制作过程中工艺的检测等,都是中医药界重复认真做过的,“所以这(古方)我认为应该是有效的”。

禤国维表示,目前中医院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是医院通过多年临床观察发现有一定效果的,可以作为中成药新药开发的一大源头。药企可以在医院使用多年有效的这些制剂基础上,进行开发,提炼其有效的价值。

“中药制剂是非常有市场的。”白云山医院院长刘文松也表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是现有市场的补充,这些制剂一般是经验方,行之有效,成本低费用低,所以深受患者喜爱。“这些经验方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可作为一种新药的创新,也可以说是新药的一种尝试。”

刘文松认为,中医药行业是朝阳行业,增长态势平稳,大企业已经有了雏形,技术品牌也在不断完善。但行业当前也存在创新能力不足、龙头企业规模偏小、综合性人才相对缺乏、原材料有待规范化等问题,需要中医药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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