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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过气“神药”借尸还魂 |
作者:罗志华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2-14 10:46:2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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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复方川羚定喘胶囊以邮购的方式,从台前县销往全国各地,在当时红极一时。但在1998年9月,由于这种药在生产中加入了违禁药品,被当地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吊销批号,这种药从此成为过气的“神药”,从普通民众的视野消失。 然而,“神药”虽已销声匿迹多年,却在老哮喘患者的脑海里留下了较深的印象,它若能重出江湖,很容易勾起这批患者的回忆,这个潜在群体的需求一旦被激活,还会对新哮喘患者形成一定影响。这就不难理解,为何这种“神药”重新出现时并不缺乏追捧者,甚至还引发一波销售热潮。 假如走传统的销售模式,这种“神药”或许永无重现之日。但有了网络则不同,通过网络平台来宣传和销售,信息和销售渠道不通畅等难题都得以克服。因此,这种含有违禁成分的“神药”固然危害较大,其重现值得警惕,但更应该警惕的,是“神药”重出江湖的模式,这个模式不仅为这种药重现创造了条件,将来也可能被其他“神药”所效仿。 过气“神药”重出江湖,与网络销售的便捷、快速、掩蔽等因素有关,但更与网络平台对进驻企业与网店的失察有关。这种“神药”的销售信息发布在“搜了网”上,而“搜了网”对于广告发布和工商信息登记等,皆没有进行起码的审查。记者在“搜了网”上轻而易举就能够发布虚构的企业工商信息、药品疗效、销售热线等信息,且只要给钱,就能随意把网站“装修”一下。 由此可见,要想阻断“神药”重出江湖的网购路径,网络平台应该承担起起码的监管责任。尽管经由网络销售的产品繁多,平台逐一查证十分困难,但对商家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非难事,把好这个准入关,应成为网络平台在监管方面基本的职责,假如连商家的准入关都把不好,对于商品的个案审查就更加无从谈起。 当然,是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能单纯寄望于网络平台的自觉,对于连基本的审查责任都没有尽到的网络平台,相关部门应该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时代发展和技术进步了,不能反而让过气的“神药”沉渣泛起。网购给生活带来了便捷,但同时,也需警惕它给“神药”重现带来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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