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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家药企不具备经营条件 企业将被注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30 17:19:3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上述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省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据悉,上述3家药企拟被注销证书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到期后已停租,且长期没有上传药品购销数据至省局的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

据统计,除了上述3家企业外,还有6家药企也是由于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将被省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广州新泮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博爱大众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沣泽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宝珠园药业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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