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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挂证大整治!15省开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赛柏蓝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4-1 8:54:3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无力配备药师,减少经营范围

在15个省份中,安徽、广西药监发文要求,未按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减少药品经营范围,只经营非处方药。

安徽

3月21日,安徽省药监局转发国家药监局通知,并提出如下要求,要求辖区各监管部门一并贯彻执行。

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应主动到当地药监部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只经营非处方药。

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无处方药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

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

在医疗机构或其他单位工作的执业药师挂证到药品零售企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

广西

3月21日,广西药监局官网公告称,3月19日,广西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一是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二是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零售药店未按规定配置执业药师的,结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一并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三是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各市市场监管局将信息汇总上报自治区药品监管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

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有在职工作单位的,由自治区药监局通报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

▍整治倒逼药店分级

在已经发文的15个省份中,安徽、广西的整治规定是比较明确的。

查实挂证的药店,撤销GSP证书;不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核减经营范围;查处无处方卖处方药的行为;执业药师挂证,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予以公示。

从以上整治规定可以看出,没有能力做到配备执业药师或足额执业药师在岗服务的药店面临两个选择——要么转行,要么减少经营范围。

2018年11月商务部发布的《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经营条件和合规状况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药店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无需执业药师;

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限制类药品)、中药饮片,至少1名执业药师;

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药品)、中药饮片,至少2名执业药师。

近日,根据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消息,北京市将在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卖药、卖器械,屈臣氏也开始在广东佛山禅城区某商场布局卖药。

从上面的信息可以看到,药店分级是大势所趋,专业药店更专业,而普通药店将迎来更多“入局者”。

在执业药师紧缺的现状之下,执业药师配备能力或成撬动药店分级的导火索。

有业内人士向赛柏蓝透露,目前,不少招聘网站上,针对执业药师的招聘突然多了起来,这似乎也是一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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