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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患者感染丙肝 央视:别让医院的感染管理层层失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移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28 9:47:07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5月27日,中共东台市委宣传部微信公号“东台发布”通报称,东台市人民医院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东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

从官方通报我们可以发现,此次严重的感染事件发生在血液透析患者这个群体。血液透析患者由于共用透析器材及接触密切,被认为是感染丙肝病毒的高危人群。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在防控丙肝方面,输血传播已经明显减少,所以防范重点就是不安全注射和其他医源性传播。所谓医源性传播,就是指在医疗或预防工作中,由于未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人为地造成某些传染病的传播。有专家指出,“这些医源性传播不是完全无法控制的,比如肾透析,严加整顿后就好多了。只要正规地执行规章制度就可以大大减少疾病传播。”

早前已有许多案例证明,如果医院日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流程,是不会出现如此惨烈的结果。但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感觉发生医院感染是“小概率”事件,放松了警惕,出现职业懈怠,不遵守规范流程。如今,事故的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使患者病情雪上加霜。对于医院及医务工作者来说,也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加剧了公众对于医疗机构的不信任。这样的事故令人痛心更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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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医院感染管理并不是新问题。为了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就公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要求,携带乙肝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2006年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更是明确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技术标准、规范等。在国家如此三令五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大背景下,此次东台人民医院的行为可谓顶风作案,归根到底一方面是由于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另一方面则因为院方疏于管理、监管不到位。

责任重于泰山。重视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不应仅仅是个别人的事情,也不应仅仅是沦为“形式主义”的某个部门的责任,而应该贯穿医院全员,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医院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摈弃侥幸心理,不折不扣执行医院感染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院方也应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要求,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操作的管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并依此进行有效监管。

此次事故中虽然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但并不意味着调查的终结,还应依法对院方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次事故也再一次给每个医务工作者敲响警钟。安全无小事,作为医务工作者,应该怀揣对待患者和患者家属高度的责任心,对待生命的尊重,防患于未然,别让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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