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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 便利店卖药全面铺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赛柏蓝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8-31 0:34:4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便利店卖药,全国试点

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部门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

其中,意见第4条“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项明确指出,“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据悉,便利店卖药法律上并无禁令,早在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就指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但是,由于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的特殊性,也就直接将一批非药品零售企业挡在门外。比如:过去一家便利店要增加售药业务,就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单单这两张证书所需材料及审批时间就能让一般企业不敢审批。

如今,国务院发文要求开展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这也意味着国家打算进一步放开便利店的经营范围,为更多群众购药提供方便。

北京的试点工作,一发不可收

谈到便利店售药业务,就不得不说北京了。

去年10月份,北京市商务委联合七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同年12月1日,北京首家便利店(位于工体东路的京客隆便利店)开始卖药。对此,朝阳区食药监局还举行了一个不一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授发仪式,对外正式宣告试点工作。

正因如此,便利店售药业务一发不可收,在京客隆之后,物美、苏宁、屈臣氏等纷纷布局售药。

从北京市的试点工作来看,发展速度之快,今年年初北京市还只是计划在全市50家连锁便利店布局售药业务,不到5个月,试点工作远远超过预期。

截至6月12日,北京市已有26家便利店布局售药业务,其中,物美17家、苏宁3家、屈臣氏2家、京客隆4家。物美其集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他们计划在5月底,再开10家可“售药”的物美便利店,6月底开到50家,涉及海淀、丰台、石景山、东城、西城等区。

现今,国务院又发文全国开展便利店售药审批试点,以北京市的发展来看,大批便利店将布局卖药,药品零售行业或加速变局。

流量被抢走,50万药店要转型

众所周知,药品零售刚需低频,一家药店想要盈利,就要牢牢围堵一位到店顾客,为其提供“全方位”推荐服务。简单形容,正如患者抱怨,一个小感冒,到药店没有百把块出不来。

如果所有便利店都提供售药业务,那么患者一个小感冒,也许就不会去药店了,这也意味着药店的一批流量会被便利店分走。本来药店流量捉襟见肘,业内企业竞争不用多说,业外企业又虎视眈眈,现今的药品零售市场可谓内忧外患。

那么,随着零售市场环境的改变,药店的趋向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其实,从即将出台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文件来看,所有药店都面临转型。

其一,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将会与便利店监管形势互通,既然国家能允许便利店能售药,那么,一类店卖日用品也没有理由禁止,企业经营也会更灵活。

其二,二、三类店都会变为医保药店,严格按照GSP管理规定以及医保定点协议销售药品,在医保费用支持下,药店的专业性也会显著提升,配备执业药师将是这类药店的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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