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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 按甲类防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观察者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1 10:28:2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武汉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 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

武汉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 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
补充资料:

甲类传染病仅包括鼠疫、霍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共39种。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上述规定以外,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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