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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隐瞒接触史 同事患者等多人疑似被感染并隔离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2-9 18:25:5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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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日报》微信公众号介绍,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殷伟,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总体情况,并通报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1月16日至26日,佳木斯市犯罪嫌疑人刘某欣(佳木斯中医院某科副主任)与武汉返乡亲属多次密切接触,1月26日出现症状,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1日其所在单位发布疫情通知后,刘某欣故意隐瞒接触史和真实活动情况,既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也未严格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在医院门诊继续接待患者,致使其家人、同事、患者等多人疑似被感染并隔离。2月6日,佳木斯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另外两起涉及隐瞒情况、危害公共安全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月22日,犯罪嫌疑人谭某从武汉返回富锦市兴隆岗镇兴胜村探亲,期间工作人员多次排查,该人未如实报告情况。1月26日,谭某出现症状,其父亲、哥哥、儿子等密切接触者均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2月6日,富锦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2月7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已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10号公告》。其中明确强调,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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