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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里的回扣潜规则 |
作者:吴靖 谭卓… 文章来源:八点健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8-19 15:08:4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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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从10年前说起。
2010年1月、2月的某一天晚上,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心血管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建昌在他家小区楼下,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客人姓樊,是一位耗材代理商,给了他两笔钱,各20万。 数字是已经约定好的。前几天在办公室,樊某告诉陈医生一个数字,这是今年给科室的回扣。过几天后,陈医生会回复樊某几个数字,这是回扣在科室内的分配方案。 “我按我个人拿多少钱、徐卫亭拿多少钱、手术医生拿多少钱、非手术医生拿多少钱4块来估算,并将估算情况写在笔记本上”,陈建昌的供述中说。 而后,樊某分别送到这些医生家(楼下),其中非手术医生护士的部分由陈建昌代收。 这样的场景,经历2013年陈建昌升主任,持续到2017年他卸任,并由接任的徐卫亭医生继续。直至2019年8月两人双双被捕。10年间,陈建昌共收到由樊某等多位代理商送出的回扣516万元,代收279万元,徐卫亭收到257万元。上千万的回扣,对应的耗材销售额应该在5000万到1亿之间。 和两人同期被捕的,还有苏州大学临床研究院原副院长、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原主任、心血管内科原主任杨向军,和太仓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主任仇丹卫,两人也都收到了来自樊某的回扣。 又一年过去,四人的案件陆续判决。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收回扣也有“潜规则”和“鄙视链”:担任主任时间更久的陈建昌,是副主任徐卫亭的2倍左右;主任收钱时也要考虑拿出一笔在科室内分配;三甲医院的主任陈建昌,则是差不多同一个地区二甲医院主任仇丹卫的5倍左右。 不过,随着他们被捕和判刑,无论是收到的钱还是其中的“潜规则”、“鄙视链”,都已成空。 而这期间,患者和医保基金为之额外付出的费用,也已是既成事实。 给回扣的门道 2020年8月10日,陈建昌的一审判决书公开。 根据判决书,他2009年6月开始担任副主任,2010年开始收到樊某的回扣。2011年,徐卫亭也开始在自家小区楼下收到樊某的回扣,不过数额比陈建昌要少。陈建昌个人收到25万,为科室其他医生护士代收20万,徐卫亭收到5万。 这一年送出钱后,樊某改变了策略,他意识到手术医生也是耗材和器械的直接使用者,干脆直接联系上了陈建昌科室的手术医生,单独给手术医生一笔钱,建立联系。所以,他提出,之后每年依旧会给陈建昌两笔钱,只不过,第二笔钱只需要用来分给科里不需要做手术的医生护士就可以。 于是,之后陈建昌每次会给樊某四个数字,分别是自己和徐卫亭、手术医生、非手术医生护士的分配。 2012年后,两人收到的金额都在上升,到2015年,陈建昌50万,代收也是50万,徐卫亭20万;2017年,也就是陈建昌卸任、徐卫亭继任那一年,两人都收到40万,代收也是40万;2018年和2019年,陈建昌分别收到20万,徐卫亭则收到40万和50万。 在医院各个科室里,心血管科是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使用量都很大的一个科室,也是医疗腐败重灾区之一。细化到科室内部,科室主任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可以决定进哪一家的医用耗材或者医疗器械,或者是不用哪一家的产品。 陈建昌担任科主任之时,徐卫亭担任副主任,他对科室里的高值医疗耗材、设备准入、更换代理等事情具有一定建议权,可以按照流程去申请,但是没有决定权。 收回扣的数额也可见谁具有更多的话语权。徐卫亭收了257万多元的回扣,几乎是陈建昌的一半。 两人的数额加起来,有近800万元,这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医疗市场发达、医疗水平较高的地区,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一个科室主任和副主任的“灰色收入”可以达到如此数额。 灰色收入无处不在,当地另一家颇有名气的隔壁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里,原内科主任、心血管内科主任杨向军,在15年内拿了来自不同公司的444万多元的回扣。更为大胆的是,相比其他医生,他的回扣交易基本都是医院办公室完成的。 没有一家公司是一次性给完这些钱的。他们的做法几乎一致,并且老练,甚至摸索出了给回扣的不同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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