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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考察”!警惕年骗百亿渗透国内的香港传销亮碧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9-8 9:48:3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2018年12月,福田警方又破获一起亮碧思传销案,亮碧思传销人员通过搭建虚拟平台,以“投资挖矿”的形式,声称“只有交钱才能具备相应的挖矿资格”“充钱才有挖矿的工具”“充钱才能提升级别”等等,诱骗受害人出资。

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亮碧思是注册在香港的一家直销公司,很多人就是被这点所蒙蔽,实际上所谓的直销子虚乌有,并不销售产品,而是以“拉人头”返利为主。亮碧思传销组织会对参与人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其家庭背景,直击参与者的“软肋”。

多年来,由于香港并未禁止传销,多个受害者曾向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投诉亮碧思,但屡次调查都“证据不足”而无法开展。证券时报记者蹲点暗访香港传销窝点时,恰好碰到3个受害者向警方举报被传销分子所骗,受害者激动地对记者说:“这里是骗人的,骗了我30万。”警方在做了近半个小时的笔录和调查后便离开了,受害人没有任何办法。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个能容纳上百人的大厅里坐着很多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几个人一个小桌,正不停地在讨论着,即使警察在门口盘查问询,大厅内的人仍然非常淡定。当记者试图搭讪时,他们则非常警觉地询问记者身份。

(FC位于亚皆老街124号一楼的上课、签单区。杨树/摄)

据知情人透露,为应对内地警方打击,亮碧思要求所有“侯爵”以上的经销商必须在香港注册一家外贸类公司。如此,经销商与亮碧思的合作便成了两家公司之间的合作,这样一来,经销商在内地从事违法传销就与亮碧思无关。

同时,亮碧思还有一个专门的律师团队研究两地法律,在经销商办理入会手续时,会要求参加者签署约半斤重的文件,文件中暗藏相关条款。记者获得的一份亮碧思的《致各独立经销商关于国内发展传销网络会触犯国内相关法例》的公告称:“内地居民来港加入传销计划后回国内发展传销网络,会触犯内地相关法例。”如此一来,当这些经销商被查处时,亮碧思就以“是内地经销商触犯法律而非亮碧思”为由,将法律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均使用化名)

后记丨为什么亮碧思如此难取缔?

记者刚接触到香港传销受害人群体时,并未想到,受害人如此之多,牵涉金额如此之广,问题如此之复杂。

有些受骗者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把被骗的钱拿回来,可是大多数都无疾而终。受害者在得知记者调查此类事件时,不停地向记者吐露受骗的过程。可是他们又害怕记者的报道会激怒传销头目,这样一来就挡了传销组织的财路,不把钱归还给他们。这种矛盾的心理在与记者交流的过程中显露无疑。

亮碧思对年轻人的侵害尤其严重,在营造出虚幻的发财承诺下,鼓吹让大学生辍学加入,教他们如何从网上P2P贷款,用信用卡套现,如何用话术骗父母拿钱,骗亲朋好友和同学加入,有些人甚至大学未毕业就因亮碧思欠下巨额债务。

为什么亮碧思如此难以取缔?首先是跨两地执法难,香港法律并未禁止传销行为,亮碧思利用这点将根据地设在香港。香港的法律管不了,内地警方又难以跨境查处。其次是取证难,受害者人数多,分布区域广,统一收集受害人信息难度非常大,并且亮碧思下设公司和团队多,调查取证也存在难度。最后,人性的贪婪助长了亮碧思的猖獗,不少受害者刚开始都希望通过亮碧思实现发财梦,这种心理在客观上助推亮碧思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传销的模式不断演变,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不少新型传销让很多高学历、高智商的人员都深陷其中。这些不法行为披上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传销形式日新月异,能新到什么形式,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但是不管形式怎么变,核心没有变,就是拉人头,许以高回报或者高提成。

工商总局曾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广大群众,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点,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监管机构的打击是一方面,个人的自身防范是另一方面。亮碧思之所以盛行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大多人都有一夜暴富的贪念。如果对方什么都不要求,就给你一个远超期望的收入承诺时,这时,应认真思考一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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