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卫健委通报!百余医生被处罚 警告、免职……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药代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22 15:01:2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
2.对参与作者于浩: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十七、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王旭为通讯作者、秦委委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Inhibiting lncRNA ROR suppresses growth, migration and angiogenesis i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by up-regulating miR-26”,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王旭: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秦委委: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收回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聘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3.对参与作者李晓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十八、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孟洁为通讯作者、刘秀霞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Tanshinone IIA amelior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response in bronchial epithelium cell line BEAS-2B by down-regulating miR-27a”,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孟洁:取消7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7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3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免除副护士长职务。 2.对第一作者刘秀霞:取消8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8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5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免除副护士长职务。 十九、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张晓芬为通讯作者,张国昌、翟楠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Alkannin represses growth of pancreatic cancer cells based on the down regulation of miR‐199a”,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张晓芬: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张国昌: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3.对并列第一作者翟楠: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十、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齐玉玺为通讯作者、李金良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insenoside Rg3 inhibits cell growth, migration and invasion in Caco-2 cells by downregulation of lncRNA CCAT1”,经查,系存在代写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齐玉玺: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3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李金良: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二十一、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医院石学峰为通讯作者、菏泽市立医院于川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CHRF exacerbates IL‐6‐induced inflammatory damages by downregulating microRNA‐146a in ATDC5 cells”,经查,系存在实验图片篡改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南市中心医院对通讯作者石学峰作出如下处理:责成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收回论文发表已报销的相关费用和奖励资金、取消5年内职称聘任资格、取消5年内申报各类科研奖励资格、取消5年申报各类限项科研项目的资格、取消5年内申报各级科技人才的资格、取消5年内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 2.菏泽市立医院对第一作者于川东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3年。 二十二、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医院贾堂宏为通讯作者、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王兆林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maternally expressed gene 3 knockdown allevi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by up-miR-203 in ATDCS cells”,经查,系存在实验图片篡改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南市中心医院对通讯作者贾堂宏作出如下处理:责成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收回涉嫌论文发表已报销的相关费用和奖励资金、取消5年内申报各类科研奖励资格、取消5年申报各类限项科研项目的资格、取消5年内申报各级科技人才的资格、取消5年内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2.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对第一作者王兆林作出如下处理:取消其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二十三、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医院张庆国为通讯作者、刘淑恒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reen tea polyphenols protect PC12 cells against H2O2-induced damages by upregulating IncRNA MALATI”,经查,系为通讯作者篡改实验图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张庆国:责成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收回涉嫌论文发表已报销的相关费用和奖励资金、取消5年内申报各类科研奖励资格、取消5年内申报各类限项科研项目的资格、取消5年内申报各级科技人才的资格。 2.对第一作者刘淑恒:诫勉谈话。 二十四、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孙新岩为通讯作者、鄄城县人民医院钱道林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Notoginsenoside R1 protects WI-38 cells against lipopolysaccharide-triggered injury via adjusting miR-181a/TLR4 axis”,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菏泽市立医院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孙新岩: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 (2)对其他作者邵贤坤: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3年。 2.鄄城县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钱道林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2021年度评先树优资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3.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其他作者李迎春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研计划项目资格。 二十五、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杨春卿为通讯作者、鄄城县人民医院宋爱平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Alu‐mediated p21 transcriptional regulator promote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pipe-formation of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by sponging miR‐126”,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菏泽市立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杨春卿: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 (2)对其他作者冯冗: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3年。 2.鄄城县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宋爱平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2021年度评先树优资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二十六、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王金龙为通讯作者、唐守义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MEG3 deteriorates inflammatory damage by downregulating microRNA-101a”,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王金龙: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 2.对第一作者唐守义、其他作者韩君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4年。 3.对其他作者焦慧、刘颖颖: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3年。 4.对其他作者司婧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6年。 二十七、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康静为通讯作者、刘颖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ircular RNA ACR relieves high glucose‐aroused RSC96 cell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via declining microRNA-145-3p”,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菏泽市立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康静: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 (2)对第一作者刘颖: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 (3)对其他作者陈晓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在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1年。 2.菏泽市传染病医院对其他作者姚晶晶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科研活动1年,1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推迟1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 二十八、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司婧娜为通讯作者,聊城市人民医院张雪松、董华伟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Tetramethylpyrazine partially relieves hypoxia-caused Damage of cardiomyocytes H9C2 by downregulation of mir-449a”,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菏泽市立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司婧娜: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6年。 (2)对其他作者韩君霞、唐守义: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4年。 2.聊城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张雪松:科研诚信诫勉谈话,5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聘任资格,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 (2)对第一作者董华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降级,从副主任医师降为主治医师;撤销获得的副主任医师职称,3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聘任资格;3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档案。 (3)对其他作者刘勇: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 二十九、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赵海旺为通讯作者、鄄城县人民医院高贤锐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K-Ras-PI3K regulates H3K56ac through PCAF to elevate the occurrence and growth of liver cancer”,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菏泽市立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赵海旺: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 (2)对其他作者程兆令: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1年。 (3)对其他作者袁海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6年。 2.鄄城县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高贤锐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2021年度评先树优资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三十、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付裕为通讯作者、鄄城县人民医院张建华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HOTAIR regul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response in hepatocytes”,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菏泽市立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付裕: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3年。 (2)对其他作者陈淼、翟玉燕: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3年。 2.鄄城县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张建华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2021年度评先树优资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三十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王涛为通讯作者、淄博市中心医院尚华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Over-expression of DJ-1 attenuates effects of curcumin on colorectal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nd apotisis”。经查,系存在代写并发表的学术不端行为。 1.通讯作者王涛论文发表时就职于临淄区人民医院,现就职于淄博市中心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和淄博市中心医院对王涛作出如下处理:撤稿,收回论文奖金奖励,5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和科研成果奖励,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缓聘1年,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2.淄博市中心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1)对第一作者尚华:取消5年内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及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处,通报批评;缓聘1年;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2)对其他作者李敏、罗莹、黄坤明:取消3年内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及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3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缓聘1年;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十二、山东省滨州市人民医院付艳为通讯作者、毕益明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Schizandrin A exerts anti-tumor effects on A375 cellsby down-regulating H19”。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付艳、第一作者毕益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5年内申请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以及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等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行政警告;撤稿。 2.对其他作者王淑燕、陈兴秀、蔡小萍: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1年内申请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以及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等资格,取消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三十三、山东省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李学福为通讯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Tripterine up-regulates miR-223 to alleviate lipopolyaccharide-induced damage in murine chondrogenic ATDC5 cells”。经查,系存在买卖、代写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兼通讯作者李学福: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停止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5年,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2.对其他作者魏巍、赵忠全、吕树振: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止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活动1年。 三十四、山东省聊城市人民医院翟红彦为通讯作者、闫瑞红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croRNA‐150‐5p affects cell proliferation, apoptosis, and EMT by regulation of the BRAFV600E mutation in papillary thyroid cancer cells”,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翟红彦:8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8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副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主治医师。 2.对第一作者闫瑞红:6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6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副主任医师。 三十五、山东省聊城市人民医院刘睿婷为通讯作者、王敏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XCL16 protects against oxygen and glucose deprivation‐induced injury in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1: Potential role in ischemic stroke”,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刘睿婷:3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副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主治医师。 2.对第一作者王敏: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副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主治医师。 三十六、山东省聊城市人民医院杨天正为通讯作者、翟红彦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 BCAR4 up-regulates EGFR and thus promotes human thyrocyte proliferation”,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杨天正:4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4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3年职称晋升资格。 2.对第一作者翟红彦:8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8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副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主治医师。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