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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2-23 10:20:5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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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我省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人人享有更加系统连续、更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中西医协同协作的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壮大,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建成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到2025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和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越发完善。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更加优化,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更加健全,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进一步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深入挖掘和保护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基础理论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取得重大进展,临床科研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与多学科融合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中医药健康产业全面升级。中药材种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药材总体质量控制水平显著提升,中药注册管理和科学监管不断优化,中药新药研创活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中医药与康复、养老、旅游等领域深度融合,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优质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的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高。 ——中医药开放发展格局持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成效更加凸显,大湾区内中医药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岭南中医药海外交流更加紧密,中医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在海外得到进一步推广。 ——中医药发展支撑体系更加有力。中医药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硬件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显著提高。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基本健全,标准推广及应用水平持续提升。 展望2035年,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中医药优势全面彰显,人人享有的中医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中医药原创科技优势得到充分挖掘,科技创新贡献度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规模更加壮大、质量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基本实现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 推动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支持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和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培育中医名院。建设形成一批岭南特色鲜明、群众体验良好、总体实力领先、服务全国中医药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的高水平中医医院群。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加快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展。 加大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力度,实现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强珠三角高水平中医医院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交流合作,支持港澳中医医疗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搭建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指导等医疗协作平台。 实施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领域打造区域一流、国内领先的中医名科。重点支持我省心血管、肝病、康复等19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以中医优势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中医药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 第二节 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 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再上新台阶。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加强医疗联合体中医药工作,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实施县域中医药人员县管镇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0%。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配备中医特色康复诊疗设备,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强化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供六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开展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药获得感。 第三节 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项目服务建设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100%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设置中医病房且床位数不低于医院开放床位数的5%,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10%以上;有条件的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综合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有条件的三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治未病等多个专科。专科医院注重发挥中医在专科疾病诊疗的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融入专科诊疗。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进远程中医药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 第三章 加强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第一节 强化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 强化中医药诊疗能力。强化中医医院临床救治能力,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及脾胃病、心血管病、肾病、肿瘤、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制定完善并推广实施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逐步提高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中医护理门诊试点,提高中医特色护理能力。 提升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扎实推进广东省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评级及服务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广东省中医治未病中心和市级治未病中心建设,规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探索构建治未病特色健康管理服务系统,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疾病防控全过程。建设亚健康状态中医“治未病”服务平台和常见重大慢性疾病的中医慢病管理示范平台,优化推广20个特色中医“治未病”特色方案。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中医适宜技术防治试点。继续实施癌症中西医结合防治行动,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 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水平。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加强100个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它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加强中医康复服务管理。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15个中医康复方案,推动研发一批中医康复器具。 第二节 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完善中医药参与应急的制度保障。健全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机制,将中医药防治措施全面融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预案和技术方案,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响应,在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发挥作用。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体系,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独特作用。 加强中医药应急工作的能力建设。依托高水平三甲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加强具备传染病定点收治能力的中医医院建设。组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强化依托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重症医学科、急诊等专科建设,加强呼吸、检验、影像等相关科室建设,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定点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加强中医药应急临床科研平台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公共卫生应急和重症救治能力培养。强化我省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建立中医药应急物资的储备机制,加强中医药物资保供力度。 第三节 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 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建立中西医协同的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非中医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医院间、科室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为患者提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医院各临床科室中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积极推进临床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疑难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打造一批国家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 第四节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能力 强化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至少60%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强康复、护理、疗养等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争创国家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第四章 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 第一节 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 开展国医大师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研究,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研究,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开展广东岭南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研究历代广东岭南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组建岭南古方技法研究院,建设省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做好古方技法的抢救、整理和保护工作。推进全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收集和整理一批活态传承项目,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 第二节 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中医临床研究院、广东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医骨伤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建设,推进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中医药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和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建设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发挥中医药在防治重大传染病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广东省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加强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能力。 第三节 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诊疗方案、技术成果。开展岭南地区主要病邪研究,提升中医药临床与学术研究水平。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和南药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野生抚育、野生变家种(养殖)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南药资源化学成分和组分样品库。开展以经典复方、中医经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研发创新,创制一批对中医优势病种临床价值大、规模效益明显的中药新品种,对已上市药物开发新的适应症,开展安全性研究和临床综合评价,推动高端中医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五章 推动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改革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推动高等院校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类学科发展,建设一批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建设师资培训中心,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中医药理论思维培养,深入推进中医师承教育,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着力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结合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能力建设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探索开展远程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西学中”教育,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支持开展“西学中”人才培训、研修项目。 第二节 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基层人才培养工作。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继续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遴选100名指导老师,为基层培养200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县级中医骨干人才和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节 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 持续推进国家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青年岐黄学者和省领军人才、省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对推动中医药发展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领军人才。推进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中医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项目、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西学中”骨干培训项目、中医护理骨干培训等项目。建设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疫病防治重点学科,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人才评价标准,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建立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加强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和定期考核,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设置包括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在内的基层紧缺专业特设岗位,提供中医药服务,引导和鼓励优秀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稳定和发展基层中医全科医生队伍。 第六章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第一节 健全中药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岭南中药材产地土壤、水环境及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种源及全过程溯源管理。开展重要南药野外资源调查,编制《广东重点保护野生南药植物名录》,建设广东重要南药资源保育基地和具有岭南特色高品质林药仿生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符合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中药材产业化基地,打造一批岭南中药材专业村、专业镇,布局建设100个岭南特色中药材种(养)殖基地和中药材农业林业产业园。 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保障。完善中药材种养殖规范标准体系。完善《广东省中药材标准》《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等地方药材标准和省级饮片炮制规范,推动中药饮片标准从单一的饮片质量检验标准向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标准的转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开展中药饮片炮制和再加工的标准化研究。鼓励医疗机构在省级饮片炮制规范中对临床习用的具有地方炮制特色和沿用历史的品种进行补充。鼓励结合传统炮制方法和现代生产技术手段,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全面提升中药质量控制水平,促进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调配的标准化和智能化。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和转化增值。建设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推进广州国际医药港建设。培育名优中成药大品种,对岭南“老字号”中药名企和名药予以保护、建设和推广,打造岭南特色中药品牌。 支持中药新药研发推广。加强中药新药研发,遴选面向国际化的中药品种,开展国际市场的注册和销售,优先推动单组分中药和中医医疗器械出口。支持医疗机构制剂中心建设,先行先试建立院内中医制剂质量评价体系,规范与支持院内制剂的生产、推广和使用。推动广东青蒿素复方药物进一步走向世界,鼓励中医药机构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中医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省中药名牌走向世界。 打造粤港澳中药产业高地。建设一批岭南中药材产业化技术支撑平台、南药种质资源库和南药规范化种植基地,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中药大品种和国内外著名的南药品牌,形成中药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协调发展格局。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医药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打造中医药科技孵化器。 第二节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开展。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推动形成“医体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与标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养生保健机构。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引导提供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和旅游产品,吸引境内外消费者。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高质量发展。 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产品。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功能性化妆品为重点,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鼓励围绕中医养生保健、诊疗与康复,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研制便于操作、适于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推动中医药健康产品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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