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严打​医疗机构“刷单炒信” 新一轮整治来了!
作者:陈朝阳  文章来源:看医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4-1 11:10:1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同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解释》共29条,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

对医疗机构而言,尤其是消费医疗而言,将受到影响。

以医美机构为例,随着医美行业消费群体日益大众化,消费渗透率提升,低龄和刚接触医美的消费者增多。然而,医美行业单次消费价高、涉及专业知识复杂、决策失误需要承担的风险大等特点,使得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大多会通过网络研究“攻略”,“评价”是消费者进行医美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

正因为医美消费的这些特点,消费评价等原本需要消费者依据真实服务体验来撰写的内容,被部分不良医美机构弄虚作假。一些机构通过“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直播带货等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甚至出现医美整形失败等案例。

刷单18笔罚款40万

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了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并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两例医疗机构“刷单炒信”案例。

天津红桥区科发源医疗美容诊所为获取在网络销售中的交易机会及竞争优势,指使其工作人员在其淘宝平台阿里健康旗舰店中大量购买该诊所“14天优效止脱方案”和“AQ因子10支”两种服务项目。

工作人员在下单后,由该诊所与电商平台进行核销确认、转账。在诊所收到资金后,发起退费申请,制造消费者取消植发服务假象,从而完成“网络刷单”。该诊所通过上述方法,开展虚假交易,虚构交易数量,形成极具吸引力的交易表象和宣传效果,误导消费者。经调查核实,该诊所共实施网络刷单18笔,订单金额合计65754元。

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河北现代和美医院有限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大众点评开设“天津现代和美妇产医院”店铺的大众点评评分,在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与天津美味智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美味福利社平台推广优化服务合同》,约定美味智汇组织人员填写虚假好评。

当事人与美味智汇开展合作时,大众点评评分是2.97分,到2021年9月,大众点评评分是4.5分。当事人于2020年9月21日、2021年1月29日和2021年5月14日分三次,每次4500元向美味智汇支付费用。当事人利用天津美味智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进行虚假评价。

天津河北现代和美医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批)。其中,江苏省南京熙涵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为了尽快打开市场,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以实际下单、不实际消费的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在大众点评网络平台形成虚假的销售状况及用户评价,当事人共计刷单220笔,刷单佣金6600元,支付刷单费用13.48万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被处罚款35万元。

被整容过的“好评”存在运营风险

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明确“刷单炒信”行为性质,是“网络黑灰产”的一部分。

从竞价排名到刷单炒信,社会办医究竟该如何打开市场,有效获客?

资深医疗运营专家易亮认为,各种平台理论上都存在刷的空间,不过现在技术发达不容易刷,成本也在变高。

医疗机构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究竟该如何做,才能既有效又不碰红线?

易亮给出如下建议。

底线守住。严格遵守平台的规则和广告法,不要有侥幸心理。

寻求创新。在合规框架内,及时学习平台最新的规则,最主流的运营方式,结合自身业务进行微创新。不仅是平台半年、一年发布的那些信息,平常要多与平台主动交流、请教,了解最新的案例、方向。

积极合作。线上平台都有自己的运营计划,主动、积极与平台沟通,及时了解平台自身的计划,力争多参与,借助平台资源实现一定的运营杠杆。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