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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50万!安徽一医院原院长一审获刑10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医药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4-6 10:12:4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安庆市中医医院原院长 郭川明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1年,被告人郭川明在担任安庆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安庆医专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451.4462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川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及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故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郭川明,男,外科副主任医师,曾任安庆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1984年毕业于皖南医学院,2003年结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部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安庆市中医学会副理事长,中医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会员,市外科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医院管理工作二十余年,发表学术论文16篇。

2021年7月,郭川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2月,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川明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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