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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整治风暴来了!严查这项行为 为期4年
作者:江鸟  文章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4-18 10:04:31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方案》提出,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行业纠风工作,时间截至2024年。

文件明确细化了过度使用药品耗材、核酸检测超标收费、“红包”范畴和回扣形式等多条医疗红线,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梳理如下重点:

重点一:

药品耗材使用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或将暂停执业

为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秩序行为,《方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分别提出不同要求:

医疗机构: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

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方案》强调,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 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重点二:

这些行为均被列为收“红包”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均应认定为“红包”。

《方案》要求,上述行为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重点三:

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登记上缴

《方案》明确,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

可以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重点四:

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严查9项行风问题

《方案》强调,要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重点五:

重查医疗机构负责人回扣问题

为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方案》要求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

并提出3个严禁:

1. 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 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

3. 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方案》提到要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相关企业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重点六:

严禁核酸检测超标收费

《方案》将重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打击涉及新冠肺炎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

总的来看,甘肃这一文件基于国家大方案下,延续了对优秀医生工作者典型事迹的积极宣传,但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和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医疗机构,将更严肃地惩处,甚至行业禁入。

如今,不仅国家在管、地方在查,百姓、媒体、第三方机构都在监督,高压之下,大家切勿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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