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则行政处罚案例,估计很多人会大吃一惊,不就是洗个牙吗,怎么要罚那么多钱?我们先来看看这则行政处罚案例认定这个口腔门诊部的违法行为类型:
(五)使用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所取得执业资质以外的医疗执业活动; 也就是说,卫健委认定护士洗牙,是属于使用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所取得执业资质以外的医疗执业活动。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洁齿”行业如何进行卫生监督的答复 你局沪卫法(2000)6号《关于“洁齿”行业如何进行卫生监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洁齿在牙医学中的正式名称为洁治术,主要是通过清除堆积在牙齿上的可致病的牙石与菌斑,消除牙龈的炎症,保持健康的牙龈,达到预防与治疗牙周疾病的目的。洁齿是对牙周疾病的基础治疗,系医疗行为,应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医师行医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一)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所取得执业资质以外的医疗执业活动; 从这个处罚依据看,应该是认定了这个口腔门诊部的护士洗牙的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了。当然,这仅仅是笔者的推测,如果真是这样,这牙洗得可真“贵”。不过,别不信邪,类似的行政处罚特别多,我在威科先行上检索了下,因护士洗牙(洁牙、洁齿)被行政处罚的案例有近100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