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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抑郁症女孩遭男护士强奸后痊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今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1 16:08:46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新郎新娘举行婚礼时,都要讲讲自己甜蜜的恋爱经过,但许昌市的王军与刘梅,在今年的2月23日低调结婚时,却无论如何也不想再回首他们走到一起的经过。原因还得从他们之间发生的一起强奸案说起。

  抑郁症女孩“爱”上男护士

  2007年5月,家住许昌的19岁女孩刘梅,因在南方打工时和老板发生争执,精神受到刺激,不愿与人交流,还经常有轻生的念头。

  发现女儿这些不正常的举动后,父母连忙将她带回许昌市区一家医院进行诊治。医生诊断刘梅患上了抑郁症,需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刘梅认识了给她护理的男护士王军。22岁的王军高大英俊,脾气也好,刘梅有事没事经常找王军,故意接近他,憧憬着等自己病好后就嫁给他。

  王军回忆说,他当时对刘梅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不断接触,刘梅的青春靓丽以及善解人意的个性渐渐地植入到王军的心中,随即对她也产生了好感。

  强奸女患者一审获刑5年

  2007年5月底的一天夜里,适逢王军值夜班。按医院规定,晚上要查病房。当夜11时许,王军查房走到刘梅的病房时,看见躺在床上的刘梅,一袭睡衣裹身,随即产生了强烈的冲动。在犹豫片刻后,王军将刘梅喊醒,并将她带到住院部的另一间空病房里,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刘梅将自己与王军发生性关系的事告诉了父亲。刘梅的父亲异常气愤,认为王军强奸了自己患精神病的女儿。他立刻找到王军,在让王军写了事发经过后,刘梅的父亲向警方报了案。案发后,王军因害怕而仓皇出逃,同年8月被抓。后经司法鉴定,案发时刘梅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性防卫能力。

  2009年10月,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开庭审理认为,王军与当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性防卫能力的刘梅发生性关系,依照有关法律,应当以强奸罪论处,随即依法以王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受害人为强奸犯求情

  法院一审后,王军不服,向许昌市中院提出上诉。此期间,病愈后的刘梅恢复正常神志,很为“男友”王军感到冤屈。她于是向父母多次表达了自己对王军的爱是真心的,她与王军“亲近”是她的自愿行为。

  2009年11月,刘梅以受害人的身份,向许昌市中院提出申请,强烈要求轻判王军。

  今年2月22日,魏都区法院开庭重审此案。庭审中,康复多日的刘梅,以受害人的身份,再次当庭陈述了自己对王军的情意,称自己是真心喜欢王军,才做了遂王军意愿的事情。王军当庭表示,自己当时确实喜欢刘梅,也愿意娶刘梅为妻。

  获得保释低调成婚

  法院重审认为,王军认罪态度好,且被害人及其亲属已对王军谅解,可从轻对其处罚。法院遂作出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判决。王军随即获得保释,恢复人身自由。

  接到“判三缓三”的判决书,王军和刘梅以及双方家人,都非常欣慰。在征得双方长辈同意的情况下,今年2月23日,两人低调举行了婚礼。

  (据《东方今报》报道)

  -释疑

  这样也能治好抑郁症?

  湖北省精神医学会主任委员王高华:整个事件背景资料不全,但女孩疾病的好转肯定有多方面因素,如药物、情感等因素,不会单纯因为某个特定的事而改变。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陈振华教授:我对这个女孩抑郁的具体起因、经过不太了解,但从未听说过抑郁症患者是“这样”被治好的。这个女孩可能不属于抑郁症,只是应激性抑郁障碍,有抑郁情绪反应。

  湖北省中医院精神心理科主任周晓宁:不太可能是“强奸”治好抑郁症。抑郁症多分为应激性、内源性和神经性。她与老板有冲突,很大可能是应激性抑郁,这种抑郁有时不需要药物治疗,只需要脱离事件、人物本身,随着时间、地点的转移就可自愈。或许正是她喜欢上这个男护士,情感发生转移,就忘记了以前不愉快的事,抑郁不治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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