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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羊胎盘素系违禁产品,不可用于食品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搜狐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2 23:31:06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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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复函消费者 此前的2月5日,本报以《“海王星辰”违规售羊胎盘胶囊》为题,报道了投诉者黄先生购买羊胎盘素后,发现该产品属于禁售产品并向本报和工商部门投诉一事。 3月1日,投诉者黄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他在向工商部门投诉的同时,他还向卫生部就该问题的查处进行咨询,卫生部现在已经复函。 卫生部复函指出:“《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行监督管理……我部已明确羊胎盘的相关监管要求,关于食品流通领域及生产环节不属于我部职能,请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 而卫生部在卫监督函(2008)322号《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中明确说明:羊胎盘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公司竟称“放心购买” 3月8日,本报记者拨打了广东汤臣倍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养咨询热线800-819-3311,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汤臣倍健”羊胎盘素相关制品的生产和营销程序依旧正常。 当记者告知卫生部有关规定“羊胎盘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也未接到卫生部任何文件指示。(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同时该接线员还告诉记者,可能是某些品牌的羊胎盘素胶囊违禁生产,给消费者造成了负面影响。但这并不牵涉到汤臣倍健品牌羊胎盘素胶囊的正常生产流通,消费者依旧可以放心购买。 但是,不容置疑的是卫生部在卫监督函(2008)322号《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中明确说明:羊胎盘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而“美澳健”的生产厂家明确表示已经停产;同时,媒体记者在暗访长沙市多家药店时,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卫生部门的通知,有些药店已经撤柜。 记者获悉,销售部门都已接到通知,而作为生产厂家之一的广东汤臣倍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竟然向媒体作出如上回答,实在令人费解。 律师:可提供法律援助 在听说本报读者张先生准备来长沙维权后,本报法律顾问团专家、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消费者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进行维权,他本人也愿意接受张老板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叶翔锋律师认为,“消费者此时可以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来抵制不良药企和药店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消费者购买到此类产品后,可以向生产方或者销售方索要十倍赔偿。消费者不妨学学职业打假人王海向违法违规产品说‘不’,同时获得经济上的回报。” 叶翔锋律师分析说,卫生部已经在卫监督函(2008)322号《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中明确说明,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可以积极地促使不良企业和商家遵纪守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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