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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落魄高考状元广州杀人奸尸
作者:新快报记…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7 8:17:3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曾经是甘肃某县城的高考文科状元,大学毕业南下广州打拼却屡屡受挫,马志强在出租屋借酒消愁时看见女邻居邹某,将邹某强行拉进出租屋捂死后,奸淫尸体,还把一块尸肉拿到电磁炉上煮……昨日上午,甘肃男子马某被控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喝闷酒

  先起色心再萌杀意

  据指控,2009年7月8日凌晨1点,马某在天河区棠东一出租房内借酒消愁,开房门通风时,刚好看到对面房的邹小姐回家,马某色心顿起。女邻居正掏钥匙开门,马某拿不锈钢杯,一把砸中其头。邹当即呼叫,马某立即双手掐住其脖子,将她拖进其屋内,并捂死。

  随后,马某将邹的尸体拖回自己屋内,对其进行性侵犯,事后又用刀对其尸体进行分砍。眼见无法收尾,马某便将尸体扔到卫生间内,自己收拾细软出逃。

  后警方收到失踪报案来寻找邹小姐,发现邹家对面有恶臭,继而发现其尸体,经法医鉴定其为遭窒息而死。同月19日,马某在猎德附近被抓获。公诉人认为,马某故意将邹小姐杀死,在其死后仍对其尸体进行性侵犯,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及侮辱尸体罪。

  案发前

  商场失败情场失意

  据了解,今年30岁出头的马某来自甘肃,当年高考以县文科状元的优异成绩进入名牌大学,毕业时被保送北京市粮食局工作,因觉得在单位“太过清闲”,便辞职南下来广州闯荡。

  2004年马某在一连锁超市做到广州总部财务经理,后因超市倒闭失业。与人合伙开快餐店,又因经营不善关门。案发前,马某在淘宝网做服装生意,亏了五、六万元。其辩护律师声称,案发前,马某已和相处多年的女友分手。

  庭审现场

  尽力赔

  “卖器官也要补偿过错”

  昨日上午,马某被法警押进法庭,个子不高的他一脸平静,对指控供认不讳。其交代,他并不认识邹小姐,同邻一年多也没说过话。但案发那日心情很郁闷,“喝了很多酒,当时有种打人的冲动。”对于奸杀行为,马某称当时喝酒后,无法控制。

  死者父亲当庭悲愤大喊,向马某索赔51万余。据了解,今年仅24岁的邹小姐来自惠州,刚刚参加工作一年,父母双双下岗,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

  对此,马某当庭表示自己会尽最大努力赔,称自己有存款17万元,“即使死了也要卖器官,补偿他们。”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律师解读

  侮辱尸体罪

  广东国道律师事务所龙律师表示,侮辱尸体罪是以暴力、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的感情的行为。本案中,马某杀了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随后,还对其尸体进行性侵犯、分尸,就构成了侮辱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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