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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推新医疗责任保险探索解决医患纠纷
作者:记者/陈枫…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0 14:57:2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广东将由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组织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本报讯 (记者任珊珊 通讯员粤卫信)广东今年将探索建立融医患纠纷调解和保险经济补偿制度为一体的新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医政工作暨医院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去年,广东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诊疗人次突破5.5亿人次,医疗费用稳中有降,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在42%以下。今年,广东21个地市将选择至少40家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力争三年内全省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探索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方式

  广东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去年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指出,今年卫生工作的主线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为重点。

  今年,广东将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廖新波表示,将以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为主要突破口,与司法、公安、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制定广东“第三方调解”机制,目前文件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

  省卫生厅委托省医院协会推行广东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互助保险工作,结合第三方调解机制,探索妥善解决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的有效方式。廖新波透露,一些医院并不情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院长觉得处理医疗纠纷所需的费用,还不如医疗责任险花得多”。

  他表示,广东将由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组织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时,把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纳入“平安医院”考评、医疗机构校验、医院等级评审和医院评价中,保证医疗机构的参保率。

  95%医院应做基本服务

  “现在一些医院头脑发热,一讲就是要建设‘区域中心’,做‘龙头’,搞‘创新’。很少有人讲‘我们医院就是为老百姓提供基本服务的’。” 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说,但从医院实际工作来看,一般医院甚至包括市级医院,搞创新、写论文不是第一位的。“我认为, 95%的医院应该做好基本服务、基本医疗和基本设备。”

  姚志彬要求,今年各级医院的发展,不能再强调规模扩大,而应更多地转向医院内涵的建设,要摒弃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收费的粗放式经营。

  今年给全省医院打分评审

  今年广东将全面启动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上一次开展医院等级评审是在12年前,现在情况变化很大。” 廖新波说,近年来,有些医院出现评级“浮夸风”,上演高档医疗设备引进竞赛,变相推动医疗费用上涨。

  “有的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买高档医疗设备,引进人员做手术。等到评上后,手术却做不了了。”他说,现有三级医院将接受复审,如通不过,就必须重新申请评级。

  今年,将继续推动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并向二级医院扩展,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

  “高州现象”廉价惠民

  “高州现象”成为昨天会议的一个关键词。会议总结了高州市人民医院坚持行医为民、让利于民、廉价惠民,共建和谐医院的经验。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钟焕清作了大会主题发言。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亓玉台透露,和“高州现象”中医院坚持阳光采购、杜绝红包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去年全省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中,有十几个医院院长因收受回扣被处理。

  廖新波认为,向高州医院学习,要学其灵魂,而非照搬所有做法。“高州医院作为县级医院,是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依靠市场机制存活、谋求发展的例子。”他说,如果不把握好发展的尺度,光凭“勤俭持家”和“情系民生”的精神,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病人的利益不仅仅看医疗费用多少,更重要的是医疗安全、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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