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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论坛现儿童玩性游戏视频,专家建议家长不必紧张应正确引导
作者:记者曾育…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14 10:31:0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本报讯 (记者曾育军)昨日上午,江门某本地论坛一个新发布的视频让众多网友直呼“太雷太震惊”,这段时长1分26秒的视频记录了2男1女共3名年约五六岁的儿童模仿大人性交的场面。记者多方调查证实,这段手机偷拍的视频来自广东阳江,从去年开始在Q Q空间内流传。

    视频短片 3名儿童玩性游戏

    昨日上午10时35分,江门某本地论坛上一个新发布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绝对紧要……现场偷拍“轮奸”案!!!》。这个题目有些“惊悚且雷人”的帖子是一个视频短片,全长1分26秒。视频中出现2男1女一共3名年约五六岁的儿童,拍摄地点是一栋房屋与一段围墙的夹角地带。一开始,女童短裤脱至膝盖处,与一名年纪相仿的男童搂抱在一起。很快,一名稍大一点的男童闯入镜头。大约7秒钟后,小男童与小女童两人分开,又与大一点的男童抱在一起。随后,2名男童又分别与女童模仿大人玩性游戏。

    这段视频比较模糊,看不清男女童面貌,据推测可能是手机偷拍。在视频的最后10秒,大一点的男童发现被偷拍,此时,视频中传出拍摄者说话的声音。

    视频上虽看不清男女童面貌,但孩子们的动作清晰可辨。视频翻拍/本报记者 陈平生

    如果小孩只是一次两次这样的行为,家长不必紧张;如果出现多次,应找相关医生咨询。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副主任邓文英

    网友震惊 “小朋友不懂事”

    这个视频短片很快引起众多网友跟帖,部分网友认为“小朋友不懂事”,“只是在模仿大人”而已。“唉!!小朋友不懂事,怀疑是看见父母(然后模仿)的因素会高一点。”网友“sony118”认为他们这么做,很可能是不慎看到父母性爱而不自觉模仿。

    不过,更多网友觉得“很震惊也很无奈”,并认为是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了小孩。网友“最爱下雨天”说“我睇完当场喷血”,“赤道悍牛”更是哀叹:“悲剧啊!我们的下一代没有了!”

    ◎记者调查转载网友称拍摄者是阳江人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上传视频的网友“最爱下雨天”。“最爱下雨天”是江门人,姓梁。“我是从朋友Q Q空间转载来的。”梁先生说,上午在朋友空间看到这个视频短片,感觉“很震惊”,觉得现在的小孩“受社会毒害了”,于是想“发到论坛上让大家知道”,让网友们评议。

    记者随后登录梁先生朋友的Q Q空间,看到4月11日的日志正是同一段视频,不过标题是《广东阳江轮奸案……绝对紧要……》。从转载记录看,他是转自一位深圳网友。下午,记者又联系上该名深圳网友,这位担心被“人肉”搜索而不肯透露姓名的网友说:“(视频)应该是去年出来的,拍摄的是阳江人。”这位自称是阳江人的网友说,拍摄者最后说的几句话“一听就是阳江话”,拍摄者说了3句差不多的话:“爸,你快来看,这三个小孩很神经”,最后还补充说自己偷拍“被他看到了”。但他表示不认识“拍摄者”,而他“转载时标题也没这么夸张”。他认为,“转载这个视频应该不涉及传播淫秽信息”。(线索提供 梁先生 200元)

    专家解析

    3-6岁儿童爱模仿大人

    为何3名儿童会模仿大人性活动?昨日下午,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邓文英看完这个视频短片后分析说,一是“小孩到了3-6岁就有了‘特殊的’愉悦需求,他们开始知道男女有不同,也尝试模仿大人”;二是可能看到父母性爱或者受其他影视作品影响。

    “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每个时期有不同愉悦需求表现,0-1岁是口的愉悦感受为主;1-3岁兴趣集中到肛门;3-6岁男孩和女孩知道各自的生理不同,男孩怕失去,女孩因缺少男性生殖器,都会产生焦虑。这时会出现男孩的恋母情结期,同时各自会模仿父母行为,因此获得许多自我的理想;6-11岁生殖区域的敏感性减少,儿童的兴趣在于同伴而不是父母;12岁希望摆脱父母,独立生活。”邓文英解释,每个个体成功地解决以上所有性心理阶段的冲突,就会逐渐成熟。

    “如果小孩只是一次两次这样的行为,家长不必紧张;如果出现多次,应找相关医生咨询。”邓文英建议,家长要尽量避免让小孩看到性活动,同时也应该正确引导和教育,让这个年龄阶段的男孩、女孩知道“男女有别,不能和异性太过亲密,保护自己身体不被别人介入”。

    律师说法

    偷拍已侵犯隐私权

    偷拍这样的视频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昨晚,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峰分析说,偷拍者的行为侵犯了当事小孩的隐私权。3名小孩的行为属于个人私生活的范畴,他人无权偷拍,而且他们肖像权也受法律保护,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公开。网友传播这种视频,容易给他人造成名誉上的损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侵权后果轻重视所造成的影响大小而定。虽然视频短片中看不清小孩的面貌,但由于拍摄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存在被辨别确认的可能性,因此其行为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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