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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眼科治疗致不良反应所用药物系直肠癌药
作者:记者 柴会…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7 15:27:57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直肠癌药当眼药,三十家医院有牵扯 上海“眼科门”背后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111名患者被“召回”,缘于该医院用主治直肠癌药阿瓦斯汀作为治眼药出现异常情况。上海市以此种疗法闻名的还有新华医院等。保守估计,目前全国至少有三十家医院开展了类似治疗或研究。

  这种药物在国内既未上市,其治眼药的适应症也未获批准,而许多医院却把这一非法来源的药物作为“特效药”推销给患者。

  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一医院)阿瓦斯汀眼球注射事件发生已有一周,对于何种原因引发了这次意外,至今仍无答案。

  可以确定的是,此次意外已充分暴露出国内眼科领域普遍存在的“非法用药”问题,背后的原因发人深思。

  出现问题后继续注射

  9月7日到8日,上百名曾在上海市一医院接受过阿瓦斯汀球内注射治疗的患者突然接到院方电话,要求其立即赶到医院复查,其中不少人是在晚上接到的电话。

  这是中国卫生史上一次罕见的“患者召回”事件,共涉及116名病人。事后证实,其中约有一半的病人出现了眼睛红肿、视物模糊等症状。有多名病人对南方周末记者称,打针后当天感到剧痛,次日一度仅有光感,没有视力。有媒体遂以“55名患者失明”予以概括,此说法后被上海市卫生局指为失实。

  截至目前,在医生的劝说下,被召回的患者中,已陆续有十多人相继出院,不过仍有多名患者对南方周末记者称,自己的视力严重受损,因而拒绝出院。

  医院能主动召回病人被普遍视为难得之举。不过让病人们颇为不满的是,9月6日有病人注射阿瓦斯汀后,次日就出现问题,不少病人返回市一医院就诊,院方已于8日上午开始打电话“召回”病人,然而不知何故,8日下午,市一医院眼科却仍按照预约时间给70余名病人注射了阿瓦斯汀。

  9月9日,事发第二天,上海市卫生局对媒体通报市一医院“眼科门”事件,病人们被初步诊断为“眼内炎”。“眼内炎”的诊断意味着患者病情可能系细菌感染引起。事发次日即有消息传出,市一医院的化验结果证实引发感染的是某种格兰氏阴性菌。患者因此被“紧急召回”。

  然而,随着事态的升级,特别是事件中所使用的阿瓦斯汀来路不明后,情况开始复杂,真相也模糊起来。

  9月14日,参加上海“眼科门”事件会诊的眼底病专家赵明威向媒体透露了最新调查结果,称没有在患者的眼睛分泌物标本中发现细菌,暂时排除使用“阿瓦斯汀”后导致细菌感染。

  于是,究竟是何原因导致病人发病,在事发一周后继续成为悬念。

  在上海市卫生局的通报和媒体的报道中,对于被“召回”病人出现的异常状况,均称之为“不良反应”。不过,这一说法受到业内人士的质疑。

  作为专业术语,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药品法规对“药品不良反应”均有严格定义。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系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用药不当”所引起的反应。

  中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然而,“召回”事件中所涉及的药品阿瓦斯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其获批的功能却是用以治疗直肠癌等癌症,而不是眼疾。而且,该药的生产商罗氏公司明确表示,该药目前尚未在中国内地上市。也就是说,市一医院给病人所用的阿瓦斯汀来路不明。

  一位业内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这意味着市一医院给病人治疗眼睛的阿瓦斯汀,既涉嫌“用药不当”,又可能是不合格药品,均不易草率归入“药品不良反应”。

  9月12日,上海“打假医生”陈晓兰在博客上公开质疑阿瓦斯汀事件的定性,认为其不属“药品不良反应”,而是假药,涉嫌刑事犯罪。

  据悉,对于“不良反应”说,罗氏公司也颇有异议,因为这意味着其药品本身可能存在问题。有消息人士向南方周末透露,有关部门已注意到此细节,并打算在以后的通报中将“不良反应”修正为“(患者的)不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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