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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74家三级医院仅11家通过等级评审初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9 8:57:36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时隔12年,广东重新启动医院等级评审!全省74家三级医院,现在已经有41家参与第一轮评审,有11家闯入第一关。没有上报的33家三级医院也要被复审,若不符合要求将被“摘帽子”。

    通过初审者也有民营医院

    1998年根据卫生部下发文件,暂停了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时隔12年后广东重新启动了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全省有74家三级医院,目前只有41家上报了资料,今天经过第一轮考核,符合初审的只有11家。”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在深圳市召开全省医院等级评审启动会议,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这11家通过初审的医院里不光都是公立医院,也有民营医院。

    那么没有上报评审的33家三级医院是否需要审核呢?省卫生厅规定,原经过评审的三级医院也需要重新复核评审,复核评审合格后才能保持原来的等级,并对所有的医院进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将要被取消等级。廖新波表示,即使没有上报,也同样要接受复核。要看它是否仍然符合三级要求,“我们还将根据卫生部大型综合医院巡查来看他们的管理水平、公益性以及病人满意度等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就要摘帽子。”

    无故拒绝重大救治任务一票否决

    广东省现有的74家三级医院大都集中在中心城市和地级市。廖新波表示,现在最缺三级医院的是粤东中部,以汕尾为例,就没有一家三级医院。“希望通过这一轮评审也能促进地方政府重视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让当地的民众不用千里迢迢到省城才能看上三级医院。”廖新波称,根据珠三角改革规划纲要,广东在近年要实现“全省形成小病不用出社区、急危重症1小时能得到三级医院救治的医疗服务圈”,“要达标不成问题,关键是看地方政府对医疗服务的投入以及内涵建设。”

    此外,广东省卫生厅称,广东省的医疗机构5年为一个评审周期,同时增加自查、不定期考核条款,注重与平时考核、专项检查结果等相结合。在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成为评审的重要内容,“无故不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救治任务”等成为一票否决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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