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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现行养老体制隐忧 “以房养老”是否可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5 14:51:37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核心话题

  日前,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说,目前,受到国家政策和生育观念的限制,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这就使得养老归社会成为必然,社区、福利机构的介入正在一步步加大。对此,窦玉沛表示,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会有一个过程,资金和服务都可能存在某种短缺,“以房养老”不失为一种自我保障的选择。

  □众论

  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保险的待遇差距应该不断地缩小,才能体现出社会公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成功

  养老保险首先要实现省级统筹,但目前许多地区还是地市级、县级统筹。全国统筹要分级分步进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主任张丽宾

  要尽快探讨养老资产组合问题,在消费成为经济主要拉动

  力的新阶段,探讨“消费养老”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

  将日常消费资本化作为养老的财富来源,是一种有价值的商业模式创新。

  ———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主任杜平

  是时候加快探索“政府出钱,社会出力”的养老模式了。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振华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投保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也称作“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简称“倒按揭”。在社会观念不断变化的今天,“以房养老”是否可行,“百善孝为先”是否已经过时,我们究竟应该建立一种怎样的养老体制,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观察、去思考,因为它关系着将来谁为我们养老。

  O观察

  现行养老体制的隐忧

  □仲富兰(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当前,社会养老体制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前几年上海著名的断肢再植专家陈忠伟院士因“空巢”而不幸坠楼身亡一直刺痛着社会的良心。近年来,关于老人赡养以及养老中的各类惨痛新闻不绝于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我国人均寿命有了很大程度的延长。但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生育率的下降、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成长以及家庭结构的演变,使得“空巢”家庭日益增多,这也成为我国社会工作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我国各地人口的流动强度不断提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外地迁移,一些老年人则由于生活习惯、传统的乡土观念等主、客观原因选择留在农村成为“空巢老人”。城市中许多年轻人出国留学和到海外工作,也使他们的父母成为城市生活中“孤独的人群”,这些空巢老人由于年迈丧失了一定的劳动能力,又得不到子女的照顾,他们的生活状态、养老问题以及在隔代教育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困境,这些已成为当下值得全社会给予更多关注的社会现象。

  隐忧一: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困境,一些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

  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普遍开展,使农村的家庭小型化现象越来越普遍,单个儿女与以往相比有了更重的赡养负担。随着大家庭的解体,计划生育导致的“4-2-1”或“4-2-2”家庭结构日益增多,加之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发展低迷及物价上涨,使得家庭负担日益沉重,一些农村贫困户日常生活困难,养老难以为继。

  隐忧二: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

  随着我国城镇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各种行业中,受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繁忙于工作和事业及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青年父母无暇顾及老年人,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隐忧三:社会养老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现在我国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依据除民政部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外,几乎没有其他规范化的法规。由于没有相关的专门法规,各地在实践中缺乏坚实有力的立法依据,有的地方只能出台一些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长期性、稳定性,而且《方案》只是简单地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将保险对象定位在“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范围内,忽略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化发展的加快,必然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这一客观规律,保险范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隐忧四:各地养老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困难,保障水平低。

  《方案》中规定基金的筹集“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在现实中难以实现有效的操作与实施。首先,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老人还是选择家庭养老方式,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观念上难以适应和认同,行动上缺乏主动性,而且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支出却增长很快,能够用于储蓄的部分很少,从而降低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其次,大部分地区的集体经济非常薄弱,集体补助很难得到落实,而地方政府和国家财政也没有给予有效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隐忧五:城市家庭养老中保姆行业的不规范。

  怎样全面提高家政服务行业的素质,迫在眉睫。我不禁想起了我的老师、复旦大学的王中教授。这位学贯中西的新闻学权威,曾经对新中国新闻事业有过突出贡献,然而,由于老人对小保姆过于信任,到外地出差的时候,把家里所有的钥匙都交给了小保姆。未料想小保姆乘机偷窃,将王中老师的财富悉数卷走,并逃之夭夭。这个事件给了王中先生致命一击,没有这个变故,也许王中教授不至于病故。

  孝文化仍需弘扬

  在社会养老体制隐忧交集的情况下,国家一时恐怕也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我想大声疾呼:弘扬中国传统的“孝文化”。

  孝德观念作为一种生活原则,历经岁月几千年的演化和积淀,已经成为一种深刻的社会心理,成为中国国民的一种行为习惯。一直以来,农村的家庭养老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是家庭成员承担责任的一种养老方式,这种方式也是我国多数农民的首选。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仍占养老保障总数的90%以上。从古至今,我国都有着家庭养老的传统和习惯,家庭关系是双向的,从而形成了两代人之间的相依心理。孝在传统中国社会、文化、历史中具有非常高的地位。从总体上说,孝是中国传统伦理的根源、基础和元德,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源头、根本和特征,是中国社会、政治、法律、教化的精神基础。每一代人都把赡养老人作为义务,国家从法律上明文规定子女对老人必须承担该义务,社会也从道德上去谴责那些“离经背道”之人。

  百善孝为先,子女有义务有责任常回家看看。但从长远看,整合各种资源,为老人营造幸福的养老环境尤为迫切和重要。目前很多城市都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涵盖医疗、娱乐等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一个基层的帮扶通道,不但能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也能安慰老人孤寂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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