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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精液惊现患者体内 辩称精液是治病药引
作者:骆南华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28 15:21:4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精液可作妇科病“药引”?

  在抓获M教授的当天,他就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9月2日,警方提请逮捕M教授。一个星期后,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同意逮捕M教授。M教授后来在民警进一步讯问中,说出了很多“雷人”的话语。

  M教授称,用精液作为“药引”,来刺激女性的会阴穴,治疗脾虚、盆腔炎,是他在2003年初发明的药方,“一直使用至今”。从2007年开始,他在30多场公开讲座中,都讲过这个“药引”的治疗作用。2010年,他就用这个药方,给五六名妇女治过病。

  警方走访了M教授称曾用过这个“药引”治疗过的两名年轻女性。被访者称确实找M教授治疗过,其中有人还被他隔着内裤按摩过,用棉签伸进内裤,然后在阴部上过药,可没有遭遇过被M教授用“木制仪器”放过药进下体。

  M教授向警方提供了一些文献资料,比如某报有一则消息,内容称德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性精液中含有一种重要的抗菌物质,即精液浆胞素。实验室培养发现,该物质能杀灭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其他致病菌。提供《实用预防医学》上刊登的论文,也称精液有“杀菌消毒作用”,但文章同时也指出:“精液对念珠菌阴道炎可能有预防作用”、“目前国内尚未查找到有关精液作用的研究资料”。

  警方随后到M教授所在医院妇科,询问并提取了《盆腔炎的治疗原则》,发现主要为抗生素药物治疗,即使是中医中药治疗,也主要是用活血化瘀、清热解毒的药物。没发现有M教授那种“药方”和那样的治疗手段。

  警方还走访了卫生部门,查实M教授没有行医资格。如果男医生需要如此接触女患者的身体,按规定要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且其中有一名应该是女性。

  谁来证明性器官进入?

  公安机关第一次以涉嫌强奸罪提请逮捕M教授,没有得到检察院批准,今年2月份,公安机关以M教授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再次提请逮捕。

  在该不该逮捕M教授的问题上,在检察机关内部引起了激烈的争议,并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有阿丽的控告,并在她的下体检出M教授的精液,足以认定M教授构成强奸罪;另一种意见则认为,M教授的精液在阿丽体内是个不争的事实,但由于M教授极力否认性器官接触阿丽,辩解是用仪器放药,要认定他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宜逮捕。在两种激烈意见争论下,检察机关两次不批准逮捕。

  M教授这时候认为应该还自己一个“清白”。因为这一事件,给他带来了“灾难性、几乎是毁灭性的后果”。他自称苍老了近10年,头发白了一半,胡子全白了,精神几近崩溃。他被单位剔出专家委员会名单、取消了专家坐诊,还“忍受流言蜚语、夹起尾巴做人”。

  M教授认为并不怨恨阿丽,因为是他解释不到位,而导致阿丽严重误会。他还要求有关部门促成他和阿丽见面,让他解释清楚,消除误会,还他及阿丽的清白。

  阿丽则坚决地认为,自己是在被催眠的情况下,被M教授强奸了。事发当天,阿丽怀疑自己遭受性侵犯时,曾质疑过M教授,他用手机短信回复称,让她相信他的治疗方案。

  阿丽的姐姐说,至今,阿丽还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事发至今,尽管他们悲愤交加,但还不敢告诉在农村的父母。今后的路,他们还不知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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