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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或成立调解委员会 医疗纠纷交由第三方仲裁 |
作者:陈杨 通讯…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0 11:55:0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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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交由第三方仲裁
广东今年有望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免费服务患者家属 发生医疗纠纷,将有第三方机构做裁判啦!昨日,记者从“2011年全省医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今年有望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患者家属可免费获得纠纷调解。 省里统一成立 出事保险埋单 如何解决医疗纠纷也成为今年两会上的热点。昨日会后,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省目前已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机构,下一步就是要开展全省第三方调解机制,相关管理办法有望今年出台。 “现在医调会机构已经成立,由司法厅、卫生厅及保监部门三方的专家组成,下一步要落实如何开展投保、如何赔保等具体问题。”廖新波表示,目前医疗纠纷的出现大多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医调会的成立可使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调解,医患双方都满意了,就不用,也不能再上诉到法院了,防止这边拿了钱又去法院要索赔。” 廖新波透露,目前已要求各个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但每个医院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金额,发生纠纷后则由保险机构埋单。目前该机制还在探索阶段,所以将先在省里成立统一的医调会,再视情况看能否铺开。 珠海预防模式 或在全省推广 记者了解到,作为全省医改工作试点的珠海市,已公布了《珠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接待患方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答和处理有关问题;医疗纠纷索赔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处理。 此前,不少“医闹”行为是阻止运走尸体,该《办法》里对此也严格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应立即移出病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尸体移送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尸体解剖。若遭患者阻止,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廖新波表示,目前珠海的《办法》只是作为试点,若探索成功,将在全省借鉴使用。 相关新闻 省卫生厅解读今年医政工作惠民要点 将来去任何医院都可查近年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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