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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名护士分管病人将不超8个 |
作者:记者 余海…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1 14:37:0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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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三分医疗七分护理”。作为我市医改的一项内容,昨天下午,市卫人委下发通知,将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全面普及优质护理服务。医院病房实施责任制,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为其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 据悉,优质护理服务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让护士“回归”病房,留在病人身边。 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责任护士熟悉自己负责患者的病情、观察重点、治疗要点、饮食和营养状况、身体自理能力等情况,除了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外,还要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心理支持等集生理、心理、社会医学于一体的整体护理。同时,也通过护士的全面护理,将患者家属从陪床中解脱出来,要达到陪护率明显下降的目标,令病房环境更安静、整洁、安全、有序。 根据市卫人委的部署,到2011年底,全市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50%、一级医院40%的病房要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到2012年底,所有医院都要实施优质护理。 实施优质护理必须要保障一线护士的配备。市卫人委要求,各医院要确保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应当大于等于95%,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大于等于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不仅要增加一线护士数量,市卫人委也要求各医院要改进护理管理,清理护理人员从事的非护理工作,采用卫生部统一的表格式护理文书,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行为。 为了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市卫人委要求,医院要提高护士的福利待遇。护士的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护理工作量大、风险较高、技术性强的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实施优质护理后,护士对患者的护理工作增加了,那么,护理的费用会不会也因此上涨?对此,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护理费用还是按照现有的收费标准收取,并没有涨价。深圳不会自行调整护理收费标准,价格由省里统一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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