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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住医院28天花45万 院方承认月输液330公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8 9:26:1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追问

院方究竟有无责任?

“第三方已介入尸检”

令家属不满的还有医院并未及时告知治疗费用,直到病人死亡出院时才知欠下45万元医疗费。李国华承认:“这是医院医疗服务的不足”。

高树生说,医院之所以允许病人缴纳1300元就接受治疗,是由于病人是以社保“参保人”登记住院治疗,而根据东莞市有关规定,病人吴喜英的可报销额度最高为5万元。因此在累计医药费用低于5万元时,医院不视其为欠费,也不会催交费用。

“后来我们ICU的值班医生和护士长都曾向患者家属口头告知过费用,并提醒需要交费了。”高树生说,“医院不可能追着要钱,也不能停止治疗。”

针对“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的问题,戴莉红表示,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这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定,不能靠猜测。

目前,在东莞市卫生局的介入下,医患双方已于3月30日签署协议由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遗体进行尸检,以验证是否存在患者家属所提出的“医疗事故”质疑,预计4月底得出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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