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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晚千斤死田鸡流向食肆 或用双氧水除臭味
作者:陈海生 阮…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29 22:36:5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报料

  田鸡有些刚死有些已发臭

  蓝先生做海鲜生意已有三年,经常到黄沙水产市场进货。他发现在水产码头的河涌边,每到晚上就会聚集很多人,将从档口收集来的死田鸡,当场剥皮宰杀。蓝先生说,这些死田鸡有些是刚死的,有些则已死去多日,已经发臭。“但他们经过剥皮、清掉内脏等加工后,以活田鸡一半的价格,卖到一些酒楼或者大排档”。

  蓝先生称,每天晚上,水产市场附近都会有很多货车运送田鸡,经常是密密麻麻地装在铁笼子里。在长途运输过程中,田鸡会因挤压等原因死去一批。正常做法,死田鸡都要扔掉或喂蛇。不过一些商家却会将死田鸡分拣出来,低价卖给“采购商”。而这种情况已经存在了近十年。

  暗访

  河涌边专人破肚剥皮处理

  近日,记者根据蓝先生提供的线索,在水产市场附近进行暗访。晚上10时许,在水产码头的河涌边,有多家出售田鸡的档口。店里店外层层叠起上百个木箱,箱内用蛇皮袋装满田鸡,店外的停车场几辆外地车牌的大货车在往下搬田鸡。几乎所有档口门前都堆有不少死田鸡,不少已经变了颜色。

  没多久,一些三四十岁的男女来到这些档口前,把死田鸡拾到桶内或袋中,过秤付钱后迅速离开。工人黄姨表示,她和妹妹都在这里打工,“生意好时,每天能卖100斤死田鸡。”黄姨表示,他们帮老板卸货、分拣,老板不会给钱,就指望能多卖点死田鸡。但档主表示,这些工人是为了能拿到死田鸡,才来帮忙的。而在正常情况下,这些人每天从各档收集的死田鸡就有几百公斤之多。

  收购后,他们将死田鸡拿到附近的河涌边,几名守候多时的中年妇女立即麻利地剪去田鸡的头,破肚扯出内脏、剥皮,然后将处理完的死田鸡装在箱子里,放上冰块保存。

  调查

  大多流向大排档川湘菜馆

  为了解这这些死田鸡会流向何处,记者扮成酒楼老板到水产码头进货。在河涌边,一位姓卢的中年男子主动向记者介绍起生意来。他自称能以低价拿到田鸡,宰杀后处理干净后,还会帮忙送货。“一般是晚上8时多拿货,通宵处理,上午七八时送货”。

  据老卢介绍,进货时破肚的死田鸡2元一斤,未破肚的4元一斤。而一些烂掉的只能卖到5毛钱一斤。由于季节未到,目前大多为牛蛙,到了7月份死田鸡一晚能卖好几箱。“最多时能卖1000斤左右。”老卢告诉记者,一般刚死的田鸡,处理完后送货价是8元一斤。这个价格比起活田鸡一斤十几元的市场价几乎便宜一半。

老卢说,他做这行已有十几年,“不是我吹牛,我杀田鸡又快又好又干净。”老卢有两个电话,在生意圈内还算有点名气,业务比较多。“平时市内会有一些大排档找我拿货送货,而一些川菜馆或湘菜馆有时也会要”。

  行业秘密

  发臭田鸡用双氧水浸泡除味

  有异味的死田鸡怎么出售?记者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在处理发臭死田鸡时,除了开水龙头用水滴之外,还用双氧水等化工药水浸泡除味。

  如果田鸡死去多时发臭了怎么办?自称做了十多年贩卖死田鸡生意的老卢对此不以为然,并道出了其中的许多“秘密”。

  “若是想除掉异味,可开着水龙头,让水慢慢滴有异味的田鸡,一两个小时后就没有异味了,有异味的排骨也可以这么处理,这些都是行业秘密。”老卢说,“如果实在是臭得不行的,就用双氧水之类的药水泡着。”当问及这样处理后吃了会不会有事时。老卢表示,“没什么的,我们自己也吃。”

  老卢告诉记者,死田鸡最好用来做火锅,也可以做香辣田鸡。“做火锅最划算啦,一斤比冰冻猪肉,病死鸡肉还便宜。”老卢卖力推销道,“另外可以用面粉裹好田鸡肉,炸成金黄色,再加一点麻辣调料,就成了麻辣田鸡,一点异味都不会有。”

  据另一位知情者透露,这些死田鸡将以八成死、二成活的比例混搭,送往大排档、酒店,甚至饭堂等地。

  专家

  绝对不可以吃!

  “活着的都要检测是否健康,更何况死的?”昨日,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蒋爱民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说,售卖死田鸡行为属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的相关法律法规,死去的动物肉类不允许进入流通市场。

  蒋爱民介绍,不法分子低价买回的死田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些田鸡的死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病理性死亡,二是物理性死亡。前者,由于田鸡在死前已经染病,已经存在食源性病菌,绝对不能食用。而后者,田鸡虽有可能是健康的,但死后的几个小时内,体内组织会发生变化,产生毒素,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

  而对于死田鸡售卖者介绍的除臭“绝招”,蒋爱民表示这种方法绝对不科学,双氧水属于化学用剂,不允许用于肉类加工,甚至有可能会产生新的有害毒物,“坚决不能食用,绝对不可以吃!”蒋爱民多次强调说。

  律师

  情节严重或追刑责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变质的死田鸡仍继续销售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督者有义务进行制止,卫生部门也应该查处并作出处罚,“目前,无论是对于酒楼,还是市场,出现问题后的罚款和民事赔偿都比较低,这也纵容了他们继续违法行为。”

  肖胜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与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有关野生动物、家禽家畜,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而售卖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极有可能无法经得起检验检疫,“如果是属于此类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或可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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