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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开始申报
作者:高新军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16 22:45:3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2011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开始,申报范围在中西部地区的县级项目单位。

此次申报覆盖中西部地区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0个县级项目单位和1个省级项目单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根据要求,每个县级行政区划只能安排1个县级项目单位,并优先安排县级中医医院;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和确定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的地区优先安排;而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县级中医医院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地区本次不予考虑。

申报项目的县级中医药机构原则上以县级中医医院(含民族医医院)为主;有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适宜技术推广示教室,并配备一定的设施设备;有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临床实践活动的场所和专门的管理制度,近3年安排过不少于30人90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临床实践活动;有专门从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管理的行政科室,并配备专人负责;有相对固定的从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团队;近3年承担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任务不少于3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6月17日前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名单和申报表,并将对报送的项目单位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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