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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给男生喂母乳 发生性关系炫耀上床情节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21 9:39:14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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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某初中女老师和比她小14岁的初三学生谈恋爱。2人还在学校里发生性关系;男生事后向同学炫耀与女老师上床的情节,渲染得如A片情节,让这起师生不伦恋曝光。但女老师否认有任何逾越底线的行为。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这名29岁的女老师是前跆拳道选手,离婚后不到3个月竟然和小他14岁的初三男生谈恋爱。2人还在校内体育馆发生性关系。此外,女老师的博客上还贴满了与该学生的合照,“师生感情”溢于言表。 师生恋曝光后,她居然公开发表博文表示,曾喂学生喝她的新鲜母乳。学生喝了直说“感觉很特别”、“第一次喝母乳居然不是喝妈妈的”。她表示自己和学生好到没界线,甚至发生性关系。 该名男生还向同学炫耀他和女老师发生性行为,将过程描述得如同A片情节,不伦师生恋传及女老师给男生喂母乳开后被当事学生家长得知,家长发觉事态严重,于是向校方和台北县政府教育局投诉。 男生家长对女老师给男生喂母乳的行为表示不谅解,认为为人师表,即使和学生互有好感、产生感情也要有所克制,不该与未成年学生发生性行为。台北县政府教育局表示,该女老师目前主动请假在家接受调查,若下周调查报告证明传闻属实,校方会将她解聘。 根据台湾“法律”,对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男女性交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台北县教育局长刘和然表示,女老师与男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否如媒体报道,已交由“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若调查属实,将把女老师解聘。 台北县教育局主任秘书黄静怡表示,教职人员若涉及“妨害性自主罪”,“依法”将遭解聘并通报台“教育部”,台“教育部”将把惩处情况转达到各教育单位,使得受惩处的老师难以重返教育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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