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多地规定考驾照需先向红十字会交救护培训费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8 21:52:5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
郭美美事件揭起地方红十字会乱象 学车先向红十字会交救护培训费 交了钱基本也不培训,在全国许多省市都存在 江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副主任告诉晨报记者:“红十字会的救助资金不足,因此要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以辅助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这在全国很多地方都一样。 ” 由郭美美微博掀起的红十字会总会风波尚未平息,各地方红十字会又成为公众质疑的目标。网友近日纷纷报料,质疑多个地方红十字会的所谓公益项目涉及商业利益。 在重庆、昆明、江西赣州等地,学车需要先向红十字会缴纳数十元的救护培训费;在成都,出租车司机用红十字会的捐款收据找零;在广东汕头,红十字募捐箱变成商业广告箱……尽管当地红十字会对上述项目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解释,但已经难以取得公众的信任。 [重庆、昆明、赣州等地] 考驾照先交“救护培训费” 要考驾驶证,首先向红十字会交“救护培训费”。昨天,一条关于江西赣州红十字会的微博被疯狂转发。微博称,学员陈向西在江西赣州白云驾校报名时得知,除驾校学费外,还需向赣州市红十字会交纳90元的“救护培训费用”,而救护培训则不需要参加。 昨天下午,晨报记者先后致电赣州市陆风驾校和白云驾校,咨询报名费用。两家驾校工作人员都向记者证实,学员要向市红十字会交90元的救护培训费用。 记者随后致电江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副主任先是警惕地询问记者身份。记者以学员身份询问,驾校在报名时要求收取90元救护培训费,是否乱收费?王姓副主任放下戒心,对记者解释说,90元的收费有据可查,江西省发改委2007年发布了《关于核定全省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其中规定,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按照救护培训工作计划实施培训,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质量标准和统一考核发证。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