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卫生部拟将急诊病人分为四级决定就诊次序 |
作者:记者 李莎…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8 17:58:26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
卫生部拟将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红黄绿“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日前,卫生部公布了《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上述措施。
征求意见稿提出,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是给病人排序,而且要分流病人,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分为四级:一级是濒危病人,二级是危重病人,三级是急症病人,四级是非急症病人。 “指导原则”还拟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 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 具体分级及救援标准 一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临床判断: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或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 二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一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临床判断: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一级,如急性意识模糊或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三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其间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 临床判断: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 四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 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的病人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