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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他人社保卡骗药获刑七年 药监查获600余种药
作者:记者张媛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5 21:22:30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持他人社保卡,谎称卡主患病不能到医院就诊,以此来骗取各种药品,同时直接向医院病人买药,至被查获时共骗得百余万元药品。近日,一中院终审以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王云有期徒刑7年。

  查获600余种药品

  2010年年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人民医院门前非法收购药品。

  据该科科长证言,去年12月1日,在人民医院,他发现被告人王云正在医院东门口及一层大厅向人询问是否出售药品并发放卡片,同时还用他人的医保卡到中医科开药。

  据多名证人称,当天11时45分左右,另外三名被告人何玉梅、叶青、姚雪青从王云手中取过几张处方单分别返回大厅排队取药,将药品交给王云,而被告人鲁占海驾车等在医院外,准备将收购的药品放在车上。

  事后,药监部门从上述五人处查到各类药品600余种,价值120多万元。

  持他人社保卡开药

  据王云供述,她被抓获时车内携带的药品多是来医院看病的病人卖的,还有一小部分是自己用医保卡取的。而这些医保卡,并不是王云自己的。

  证人李某去年11月25日曾到过人民医院,被一名40多岁女子(王云)拦住问卖不卖药,并想借用她的社保卡,李某没同意就离开了,后发现自己的社保卡丢失,其和家人还没用社保卡看过病,但记录却显示她的卡开过药。

  医生证实多开常用药

  据该院多位科室医生证实,王云常拿别人的社保卡说帮亲戚、朋友开药,多数是参松养心、消渴丸、血府逐瘀、麝香保心等常用药。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云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云等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终,法院判处主犯王云有期徒刑7年,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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