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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两女医生赴鸿门宴遭同一领导强奸
作者:记者寇金…  文章来源:南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19 10:56:38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被控人:双方都是自愿的

  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小娜称,从4月14日下午回到寮步霞边的门诊,门诊负责人就一直监视着小娜的动向。小娜借口找手机出门,于14日下午3时许,到东华医院做了妇科分泌物检验,2011年4月14日16时14分,东华医院出具了“留存有精子”的检验报告单。

  在小娜外出期间,小娜称,门诊的两位负责人不停地电话联络小娜,恩威利诱小娜不要报警,并于14日下午5时许,答应给小娜兑现陈某某所写欠条的钱。而小娜咨询朋友后,在东莞大道附近一家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厅内收取了现金。

  “我大学毕业后,曾经谈了5年的男朋友,因为我坚持结婚后才能发生关系,男友最终离开了我。”小娜说,婚前守身如玉是她的原则,结果却被陈某某打破了梦想。几经犹豫,4月15日下午,小娜到东莞市公安局报案。当天晚上,小娜被警车接到白博派出所,连夜做了讯问笔录。

  小娜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反映,在她遭遇陈某某“迷奸”之后,不仅门诊两名负责人不断打电话劝她不要报警,门诊女同事也劝她不要报警,此外还不断接到自称公司领导的男子谈私了条件的电话(小娜称有部分录音)。

  面对网上小娜的指控,10月17日晚陈某某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整个过程大家都是自愿的,说我强奸没有证据。”虎门公安分局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暂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强奸的说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焦点

  女方究竟是否自愿?

  小娜称,自己是在醉酒和被陈某某下“迷药”的情况下,丧失抵抗能力,才遭到陈某某性侵犯,并非自愿。4月16日,小娜将证据提供给警方,包括:案发当天的内裤、东华医院的化验单、分泌物、欠条复件以及存单等,表示可以证明陈某某对她进行性侵犯。

  陈某某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在寮步喝过酒后,她主动上了我的车,到虎门酒店开房,整个过程都是自愿的。”陈某某称,事发后他也到派出所做了讯问笔录,“酒店监控录像能证明,说我强奸没证据。”

  在事发的虎门某酒店三段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4月14日凌晨3时19分,疑似当事人的男女双方出现在电梯内,男子伸出左手揽女子腰部,并在其耳边说话;女子则顺势靠近男子耳边说话,手臂随后搭在男子颈部。进入房间前,男子牵着女子的手,但男子打开房门进入房间后,女子在门前作短暂停顿,随后进入。虎门公安分局称:“暂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强奸的说法,案件还在侦办。”

  为何写下3万元工资欠条?

  小娜称:“事发后,陈某某恩威利诱不让我报警,我才工作1个月他就写下‘尚欠工资费用叁万元整’的欠条,说明他心里有鬼,而他在事发当天下午,很快就派寮步某门诊的负责人支付3万元钱,也是急于打消我去报警的念头。”

  陈某某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事后,她突然翻脸,要求我给她一笔钱,我碍于面子,也为了息事宁人,给她写下3万元欠条。她拿到钱后,又打电话问我要10万元,我没答应,这才是她不依不饶的主要原因”。陈某某称,“现在她在网上四处发帖,还把我的照片贴上去,对我影响很大,我在搜集证据,准备请律师,维护权益。”

  为何从寮步到虎门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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