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男子组织大学生非法卖血受审 让学生吃药过血检
作者:记者 张媛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28 22:10:09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审判长:你又不献血,你为什么要吃?

  张:怕出事,我先吃吃,也是为了让学生们放心。

  审判长:你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张:作为年轻人,不懂法吧,在看守所里天天反思。

  案情

  大学生找兼职撞上“血头”

  因献血证产生争执并报警;嫌疑人被当场控制,同伙至今未归案

  刘某为北京联合大学的在校生。

  据相关材料显示,2011年12月14日下午,大学即将放寒假。刘某和室友商量要找个兼职挣点零花钱,于是就打通了发布兼职信息的张晓星的电话。张晓星自称叫王小星,他在电话中告诉刘某,兼职工作包括代购手机、办银行业务和献血等,一次献血400CC可得400元,还给献血证。

  在得知第二天就可以献血的信息后,刘某便通过同学间互相转告,最终包括刘某在内有7名学生表示愿意献血。7人中,有一名女生只有15岁,由于还没有身份证,特意找同学借了一张身份证。另一名女生刚刚献血才一个月,按规定半年之后才能再献,但为了能献血,也借了同学的身份证。

  2011年12月15日11时许,7名学生来到了约定地点,见到了张晓星和另一名男子韩某。随后,他们一起步行前往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7名同学证言显示,途中,韩某拿出来一个药瓶,指着里面的黄色小药丸说是保健药,吃了可以保证通过血检。韩某、张晓星先吃了之后,张晓星又拿过药给每个学生分了5粒,并嘱咐学生们对医生说是互助献血、给朋友献的。之后,7名学生就到了血站内填表献血。7人中,有一人未通过化验,6人完成了献血。

  学生们称,献完血后,他们到约定地点再与张晓星、韩某碰头。因张晓星、韩某想收回献血证,而学生们想保留献血证,双方发生争执。

  事发时,刘某报警,张晓星被警方当场控制,而韩某至今未归案。

  张晓星供述,事发前,他上网时看到兼职信息交流群中有人发布“红十字会血站招聘献血人员,献400CC,奖励400元”的消息,并和发布者韩某取得联系。后听韩某告诉他,如果能多找人献血,他可以按人头提成。于是,他就发布兼职信息,并联系到了刘某等大学生。

  追访

  献血者所吃药丸未被起获

  检方无法核实药丸性质及是否能通过血液化验;专家怀疑可能为保肝药

  本案公诉人、海淀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白磊介绍,去年警方对非法组织卖血案件进行了专项治理,今年上半年,警方已向海淀检方移送了五六起此类案件。

  白磊称,在非法组织卖血案件中,给卖血人员吃药,张晓星案尚属首例。由于被告人张晓星及几名献血的学生无法提供药丸的更多特征,药丸没有被起获,检方也无法核实药丸的性质以及是否真能通过化验等。由于存在吃药这一特殊情节,办案人员特意调查了除张晓星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员牵扯其中,并依法询问了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

  据宣武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苏力介绍,献血化验中最重要的就是查看献血者是否有肝炎,具体就是看有无病毒、转氨酶升高等情况,目前尚无一种药品能够掩盖病毒感染。因此,张晓星案中涉及的药丸可能是保肝药,服用后可以对转氨酶指数有影响。但因为该药丸并未被起获,无法评估其对献血者身体及血液本身的影响。

上一页  [1] [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