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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医生被杀案 公诉人建议轻判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26 11:07:2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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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律师 被告人伤害整个行业需严惩 作为此案中受害人王浩家属的代理律师,李慧娟表示将会按照王浩父母的意愿,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提请对被告人李梦南进行严惩。 李慧娟认为,此案造成很多人不敢学医、从医了。“被告人李梦南极端的行为不仅是对个体的伤害,对行业的伤害,更是对医患关系的伤害,对社会的伤害和破坏。” 李慧娟还表示本案能够依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不仅是还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个公道,更能引起人们对当今社会医患关系紧张现状的关注。” 据央视 ■ 细节 被告人 从小父母不在身边 昨日,李梦南的爷爷告诉记者,李梦南三岁时父亲被判入狱,母亲也不在了。至今只见过父亲两面,都是自己和老伴把他拉扯大。“梦南从小很老实,从来不与人打架,就是性格有些内向,不愿意与人交流,相比同龄孩子,他更懂事。他的愿望就是把腿治好了,能出去打工,挣钱帮我还账。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被害人 生前立志拿诺贝尔奖 而对于被害人王浩来讲,28岁的他生前刚取得香港大学医学博士录取通知书。王浩的父亲王东清回忆:“他告诉我将来一定能拿到诺贝尔奖,这是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一句话,那孩子非常有志气。” 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浩的母亲则以泪洗面,讲到案发前几个小时,王浩还给家里打电话祝奶奶生日快乐。王浩母亲说,她到现在也不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她天天拿着儿子的遗像,总有一种想抱着儿子笑的那种感觉。 中医人深度报道:"在25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23号9点左右,被告人李梦南与爷爷李禄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其强直性脊柱炎。就诊过程中,被告人李梦南因误解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杀人动机。当天16点左右,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一仓买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后回到哈医大一院住院处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内,持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颈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王宇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郑一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实习医生于惠铭头部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王浩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于 今年3月23号17点左右将被告人李梦南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梦南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梦南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害人王浩的父母、王宇、郑一宁均对李梦南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追究李梦南的刑事责任并对其从重处罚,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各项损失予以赔偿,赔偿请求共计131.61万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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