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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是否放开引争议 学者称生育权利应还给民众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民周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22 11:39:33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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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担忧是,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持续升高,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已达117(即每出生100个女婴,相应平均有117个男婴),远远高于103—107的正常值。“这说明人口群体在性别比例上失去了调整的空间,按照婚龄差距在5岁之间测算,中国婚姻市场将有2000万—3 000万男性面临婚姻压力,这无异于一个定时炸弹。”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李建民曾不无忧虑地提醒记者。 对于靠放开二胎政策解决出生性别比的问题,翟振武则认为,那同样是杯水车薪,“放开二胎,会使得出生性别比有一定的缓解,但靠放开二胎去解决出生性别比的问题,这也是期望太高了,它的影响有限,把这作为解决性别比的根本之策,它承担不了这样的功能。” 谁会生“二胎”? 在老年人口急遽增加的同时,生育率也下降到低水平。但对于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平均每个妇女在育龄期生育的孩子数)到底是多少?业界一直争议颇大。 前述《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在这个关键数据的说法上略有微调,称“十一五”期间,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以下,2010年末总人口为13.41亿人。该规划也特别提到,“十二五”期间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开始呈现下降态势,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人口死亡率有所上升,在生育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人口增长的势头进一步减弱。 据联合国及各国人口学者的统计,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仅在1.4到1.5之间。而2.0左右的生育率则被人口专家认为是人口世代更替水平,即人口增减的分水岭,他们据此认为,应放开二胎。 婚姻家庭专家徐安琪早在2004年年初所做的一项调查就发现,目前上海的青年男女中,教育程度高和经济收入高的“双高”人士,对生育第二个小孩的兴趣最大。 刚刚生了一个女儿的一位江苏企业老板则表示,他希望能够再生一个孩子,“或者到国外生,或者缴纳社会抚养费。”二孩早已落地的一位上海父亲也说,“以往的说法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但现在,能生两个孩子的基本上是比较有经济基础、学历也比较高的人群,他们希望让后代有个更好的环境,而很少考虑到经济成本。” 相比富人、名人生“备胎”,事业和生活压力已使得使许多普通市民不想生,甚至恐惧生。生育权利的不平等,被搁上台面,这亦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个艰难命题。 2012年8月2日,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方微博称,“据初步统计,2012年上半年上海市户籍居民共依法办理再生育650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4.91%。其中,‘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再生育299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2.57%;办理数量位居各类依法再生育情况的第一位。” 计生与超生的困局 争论有时也会“误入歧途”。早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志高空调老总李兴浩建议,“穷人的二胎指标转赠给富人”。此建议引发轩然大波,遭到了公众的强烈挞伐。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随后斩钉截铁地称,生育权绝不可以转赠。 作为一项国策的计划生育工作,始于1982年。之前,中国已经连续多年出现了生育高峰,到上世纪70年代,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已相当尖锐。 中国实行的是多元化的生育政策。简言之,城市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一个半(即第一胎如果是女孩,还允许再生一个),少数民族三个,个别地区如西藏则不设限。但这一严格的强制性调节政策,几乎自推行之初便遭到了普遍抵制,在中国农村地区尤其如此。许多人对1990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的小品《超生游击队》印象深刻。 为控制急剧增长的人口,中央明确规定,计划生育要由各省、地、县、乡、村党政第一把手亲自负责。在农村地区,最强有力的执行者是乡政府及村委会,计划生育指标完成与否,成为衡量乡村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 “为推行计划生育,我抓过人,牵过牛,扒过房子,干过许许多多违法乱纪的事。按法律要判我20年徒刑,也不算过分。”在社会学家曹锦清所著的《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一位在乡政府干了8年的计生干部坦言道。 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城乡各个角落的计划生育干部们,都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是,不会有人发自内心地愿意终生从事这样的职业。 “许多省实行一票否决权,不能完成计划生育的地方干部,轻则扣发奖金,重则调离或罢免。基层在实行一票否决时的做法更是五花八门,如福建等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有的乡、村干部每月工资的一半要待全乡计划生育指标完成后才能领取。”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解振明称。这在事实上造成了计生干部与群众长期的矛盾和对立。 对持续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称,“全国共少生4亿多人,创造了较长一段时期人口抚养比较低、储蓄率较高的人口红利条件,有效缓解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极大地改善了国民的生存与发展状况。” 从单纯的行政制约转向建立一种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的机制,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显然成为国家人口计生委努力的方向。在1997年以后,国家人口计生委工作中几乎所有的讲话、重要文件等,都在“计划生育”前面加上了“人口”二字,其中最令人瞩目的便是一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出台后,国务院接着颁布实施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三部配套法规。在此期间,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修订或制定出台了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速度大大高于其他领域的地方立法。而2003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发展已成为国家计划生育工作延伸的重要领域。 试点之路和难点之处 “目前有几种放开二胎的方式:有的人赞成‘单独’放开二胎;有的人赞成‘双独’放开二胎。问题的关键还是,怎么去放开二胎?计划生育政策不会永远存在,问题是怎么来逐步做到这一步?我觉得,各种人的想法都不一样。”翟振武表示。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在去年的一次受访中称,广东省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单独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但能否得到批准,要由国家决定”。 张枫提及的三方面考虑为:一是广东作为国家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应该在各方面包括生育政策的调整方面先行先试;二是目前广东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7左右,已经连续10多年保持在低生育水平;三是经估算,广东实行“单独可生二胎”政策,对人口总量的增加影响甚微。 广东的计生政策此前就曾进行多次微调,比如在2009年取消“双独”夫妇的“二胎生育间隔期”,依法生育第二胎不用再等4年,同时广东也调整了已生育残疾儿的夫妇再生育、再婚夫妇中生育一方的生育权等问题。 放开二胎,难处究竟在哪儿? 于决策者而言,庞大的人口基数依然是一个难以回避的压力。此外从现实而言,二胎政策是否放开,需要考虑一个现实,即如果二胎放开,将有多少人被新政策所鼓励,从而释放压抑已久的生育意愿? 翟振武教授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强调,经济的发展造成民众生育意愿的下降虽有出现,但并不等于就下降到很多人想象的程度,那种认为放开了二胎政策民众也不会生的观点,本身就自我矛盾,“既然这样,那你还主张放开二胎干嘛?就别主张放开二胎了。” 在翟振武看来,放开二胎肯定会增加人口总量,这跟二胎放开的方式也是有关系的,“我觉得即使包括北京、上海在内,只要放开了二胎政策,我相信有相当一部分人会生的,会生的人比例甚至都不会低,我们调查的生育意愿,很多人还是希望生一男一女最好,当然也有人觉得抚养孩子成本高不愿意生,我们也做过一些小规模的调查,结果显示,如果二胎政策放开,至少得有50%的人会选择生第二个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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