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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大出血死亡 或因使用催产药 |
作者:记者王道…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24 13:21:35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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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调委昨日上午组织专家团队对今年8月11日发生于番禺中心医院一起剖腹产后产妇死亡、婴儿病情危殆一事进行评鉴。与会专家分析病历后认为,医院对产妇使用的催产药物或为大出血诱因。广东省医调委副主任王辉表示,“在完成评鉴后,调解员将根据评鉴结果展开调解,由双方协商赔偿额度。”
据了解,本月8日上午,产妇孔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番禺区某医院做产检,检查发现羊水偏多,被留院观察。8月9日晚12时,产妇进入产房等待顺产。10日凌晨1时40分钟左右,家属被告知,因胎儿缺氧必须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2点15分左右,胎儿被取出,只有呼吸,没有心跳,被送进ICU病房监护。产妇当时也出现大出血,一直昏迷,医院为其进行子宫切除手术。11日凌晨2时,产妇在手术室内待了24小时后,医院宣布其因抢救无效死亡。 不幸发生后,患者家属曾多次前往医院表达诉求,同时发微博怀疑医生资质。在昨天的评鉴会上,周先生说起妻子的情况,哽咽流泪。而死者姐姐孔女士则更多地提出了质疑:“既然羊水偏多,为什么医院还说顺产是安全的?手术时,医院一直说马上就可以出来,我们等来的却是死亡通知。” 昨日,省医调委请来了多名医疗、法律界专家对纠纷进行评鉴。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医疗专家指出,医院操作有两点不妥:一是产妇本身羊水偏多,催产时又使用了加强宫缩的药物普贝尔,很可能是造成大出血的诱因;二是产妇出现羊水栓塞先兆时,院方未及时发现,大出血发生后本应立刻切除子宫,院方却捱了近8小时才施行切除术。除此之外,专家认为,进产房前,医院没有尽到明确告知家属分娩风险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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