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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身份证购买感冒药 市民担心身份信息被泄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11 11:28:42  文章录入:huangyf81  责任编辑:huangyf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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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麻”药

  监管之路

  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指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品种目录所列的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及其盐类,或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碱类物质的药品复方制剂。

  2008年,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药店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非处方类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2011年,国家食药监局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药品出厂前,须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制造毒品为目的,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随后,国家食药监局再发通知,规定非处方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须持本人身份证购买、一次限购两个最小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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